四川首例愛滋病歧視案 患者狀告教育局及人事局

Facebook

【新唐人2010年10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導)中國第二例愛滋病就業被歧視訴訟本週展開。一名年輕患者狀告四川攀枝花鹽邊縣教育局和人事局,因他愛滋病檢測呈陽性,被拒絕錄用。學者呼籲政府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中對愛滋病的規定。

繼上週三在安徽開庭的中國首例愛滋病就業歧視案後,本週在四川也出現同類案件。涼山27歲的小軍,在報考攀枝花鹽邊縣一教師職位時,因愛滋病檢測呈陽性被拒絕錄用。同時,小軍認為在與教育局協商的過程中,自己染病的信息被教育局向相關部門洩露,要求道歉。其代理律師許興華週三告訴本台,前一天向法院交了訴狀:「到了鹽邊縣法院,他叫我們去復議。我們說法律沒有規定復議前,你必須要給我們一個書面的,你不立案要給個裁定吧。起訴他主要是要求確認違法,行政行為違法。公開了他的隱私權要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後來他們把材料留下來了,一個星期答覆,等他們的答覆。」

今年8月20日,小軍在小學音樂類崗位以第二名的優異成績參加面試。23日,根據鹽邊縣教育局的公告,小軍通過筆試和面試,進入體檢程序。不久,所在學校校長告訴小軍,暫時不能到該校報到。待小軍趕往鹽邊縣教育局時,才知道複檢中對自己進行的是愛滋病毒測試,且呈陽性。並同時得到口頭通知,不予錄用。

起訴書稱,被告在招聘教師的體檢中對原告進行了HIV(註:愛滋病病毒)檢測,獲取了原告的身體隱私信息。並以原告為愛滋病感染者(攜帶者)為由認定其體檢不合格,從而使原告失去了被聘用為教師的機會,違反了相關法律不得歧視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規定,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平等就業的權益。

據四川新聞網引述鹽邊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稱,拒絕錄用小軍是因其體檢不合格,洩露隱私是無稽之談。本台多次致電縣教育局和人事局,但電話無人接聽。

民間反歧視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學客座研究員陸軍表示,與上週在安徽開庭的情況相同:「從小軍這個案子也看出來,當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受歧視的現象並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因為就在上星期安徽剛剛開庭了一起,也是愛滋病病毒感染者起訴當地的行政部門的案件,而且非常巧合的是,這兩個案件同樣都是因為公務員體檢標準裡面對於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視性的規定,而造成的這種歧視遭遇。」

陸軍表示,由於公務員體檢標準,才有對於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這種限制:「導致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在求職的時候,特別是在尋求公職的時候,遭遇到了極其大的困難。我們應該關注這個問題,高度關注這個問題。」

安徽的愛滋病患者小吳今年5月參加安慶市的教師招聘考試,因被檢測出愛滋病毒,被拒絕錄用,於是狀告市教育局,法院擇日宣判。

對於這兩起愛滋病維權案,小吳的辯護人李方平律師表示,從現在反饋的情況來看,受到歧視的患者不少,但是能夠站出來的還是少之又少,他希望有更多的受歧視者站出來:「他們站出來的話會有一種示範效應,使更多的被侵權的弱勢群體,更包括愛滋病感染者,他們通過訴訟表達自己的訴求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從而使這些 侵權者或者準備侵權者能夠改變歧視做法。」

協助小軍聯絡律師進行訴訟的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于方強表示,與前一例案件相比,這次案例的性質惡劣:「就是被告人事局和教育局當眾洩露他的隱私,這是一個比較惡劣的地方。」

于方強說,歧視愛滋病與社會觀念有關,公眾還是不接納愛滋病感染者。另外一個原因是行政機關只聽文件,不聽法律,只聽從上級規定。他們希望通過這兩起案件:「讓社會多一些對於愛滋病感染者權益的一些討論。不管大家的意見怎麼樣,但是我覺得有討論就是接近真理的第一步。這樣也就是想通過這兩起案件,來修訂一下 我們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對於愛滋病方面的規定。」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