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租房房產權人要求政府還產於民

Facebook

【新唐人2010年10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博訊新聞網17號發表署名一封「中國經租房產權人」的公開信;公開信「鄭重懇請十七屆五中全會關注中國經租戶這一特殊群體的悲慘遭遇」, 將屬於他們私有財產的經租房歸還他們。

所謂經租房就是原本屬於個人私產、但由國家經營管理的房子。這些房子原來的主人中,有一些是原國民黨軍政要員、資本家、在50年代初受到整肅的人、棄房出走到海外謀生的人,等等。

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表示,他同情這些經租房的產權人:

「有些人送一些介紹材料給我,說在這方面他要維權。有一個經租房的房屋主,為他的這個事情曾經到我家來過。他在20年前年輕的時候就開始爭,要歸還經租房和產權。後來他自己也60多歲了,就在前年中風已經癱瘓在床,現在好歹拄著枴杖下床。大概兩個星期以前,他就拿著一些資料到我家來給我說:『希望能夠維權, 希望能夠爭回我們自己的私有財產。』我向他表示支持。」

孫教授表示,經租房產權的退還涉及到複雜的因素,首先是地方政府官員觀念的改變,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現在這個問題要解決的話,一方面需要政府轉變思想、觀念和立場,(對)私有財產要保護、要尊重,這個就比較困難。因為當局沒有這個概念,覺得好像都是社會主義,是國有的。中共建國以後,是把私有財產作為消滅的對象。大家回過頭來看的時候,它當然是錯誤的了。現在有物權法,那物權法就是要保護私有財產了。但是政府對這個不感興趣,因為歸還牽扯到很多問題:要拿出錢來、拿出東西來、拿出房子來,過去多少年收了租金,會還給業主嗎?(政府)也沒那麼多錢;另外一方面,有的房子因為已經太破舊被拆掉了,另蓋的新房。」

旅居美國的人權活躍人士劉念春表示,按照中國物權法的私有財產受保護的精神,經租房的產權人索回產權的要求是正當的:

「私有財產應該得到保障,這些財產如果不得到保障,肯定就是說不過去的。從哪個角度講,從法律角度、從道理上講都是說不過去的。」

劉念春說,如果經租房的產權人是原國民黨軍政要員,政府為了統戰,會將房子歸還他們,但一般的經租房產權人也許就難如願以償了:

「對少數的國民黨要員(的房產)作為宣傳窗口,是保護得特別好。而且在文化大革命中雖然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但到了需要的時候早就恢復過來了,而且即便當地有強佔行為,也讓他們退回來了,因為這是統戰的需要,而且打開的一個窗口,這些退賠一點兒問題都沒有。可是那些不是國民黨要員的人,這是大多數,要員能有多少人?」

中國經租房產權人的公開信說,早日還產於民,將經租房退還給原產權人,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之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