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三盤村兩維權村民開庭 逾百村民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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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採訪報導)浙江省洞頭縣小三盤村兩位失地農民代表,被當局控以「涉嫌毀壞財物罪」,週二上午在法院開庭。逾百村民前往聲援及旁聽,維權人士欲為村民辯護被拒絕。此外,無錫的失地農民許海鳳在發出求救信後被公安行政拘留。

2009年6月,洞頭縣小三盤村民因阻止當地開發商強行佔地施工,結果呂愛鑾、林春連、楊玉書等14人被抓,她們均被指「涉嫌毀壞財物罪」。其中楊玉書後被判刑6個月,呂愛鑾、林春連等人則被取保候審。事件發生一年多後,本星期二在該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村民到法院外聲援,張愛月向本台介紹說,維權人士林炳長希望作為村民的代理,但被法院拒絕。法院是8點半開庭的,到場的村民有七、八十個人,聲稱:「這個土地是我們老百姓的,我們沒有罪。」

仍在取保候審階段的林春連在庭審結束後告訴記者,她不承認指控,因為當時她並沒有和呂愛鑾帶頭拆開發商建在村民土地上的房子,而是村民們自發的行動。她說:「一般都是群眾一幫下去(拆房)的,(現在)把責任都推給我們兩個人了。」

另一位被告呂愛鑾表示,很多村民都支持她,為她打氣。她說:「很多村民,今天村民有一百多個。」

記者:庭審進行了多長時間?

呂愛鑾:8點半開始的,11點多結束。說我們有罪,行動就是在工地(就是在工地阻止施工)。你們這個是非法工程,我們還有什麼罪?我們農民就不要吃飯了?這個土地是我們的,不是你們的,你們把我們的搶去的。什麼時候判,他(法官)說不知道。

呂愛鑾強調,村民是在自己的土地上拆別人的建築,何罪有之。她說:「租地的這個房子蓋起來,我們去把它拆掉,拆掉它是……」

曾任洞頭縣縣委常委的林炳長退休後,一直在為村民維權而奔波,開庭當天,他原打算為村民辯護。他說:「我去代理,他不給我代理。今天辯論得不錯,我們今天去的人有一百多人,辯起來後,他們講的(檢方)灰溜溜的。我們小三盤村8年了討不到公道,土地是我們的,你建在我們的(土地上),什麼叫非法啊!」

林炳長當天發表公開信說,岙口灘塗是村民的勞動基地,生存飯碗被搶奪,百姓理性維權8年,被抓49人,被政府雇凶毒打41人。中央有政策,但《憲法》和法律成了廢紙。去年呂愛鑾、林春連與楊玉秀等眾村民因為阻止正在非法施工的正義行動而被關押和取保侯審,並因為繼續維權抗爭,政府就動用法院,以「故意毀壞財 物罪」強加於人,百姓有冤無處伸。他說:「去年6月19號把我們抓去,(因為)我們維權。判了楊玉書6個月,16個人都取保候審。今天,他又把我們兩個取保候審1年4個月(後)又叫去要開庭,說我們是『故意毀壞財物罪』。土地是我們的,你蓋在我們這個地方,我們只是把你牆推掉一點,叫你坐下來談,也沒有什麼,要你還什麼損失。」

民間輿論認為,現代中國的法律已非正義的天秤,而是當權者壓制民意、阻止維權的工具。在江蘇無錫濱湖區太湖街道,一位在9月9日房屋被偷拆的農民許海鳳,因反抗被關黑監獄及毆打。她於9月30日向江蘇省公安廳掃黑辦發出《求救信》後,晚上即被無錫市濱湖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而她的丈夫何立鋼,星期一被不明身分的一群男子打傷,她週二告訴記者,目前露宿派出所門口。她說:「我老公昨天早上七點鐘,他從菜市場買好菜出來,三個人把他打得鼻青臉腫,鼻樑骨已經骨折了。現在幾處房產全部沒有了,晚上我也沒有地方去,只能住在派出所門口,一個偏門口(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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