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官來臺 警執法過當 法院判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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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17日訊】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前年來臺,台灣民眾抗議示威,卻演變成嚴重的警民衝突,其中有一位臺大研究生被拖進警陣中,遭暴力毆打成傷, 15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臺北市政府應該予以國家賠償,對此,朝野立委都表示肯定。北市府之後也說尊重司法判決,將不會再提上訴。

「警察打人,警察打人。」

陳雲林來臺期間,抗議民眾遭警方毆打成傷,過程全被鏡頭記錄下來,法院依國賠法,判臺北市政府應賠償三十萬元。曾經在抗議衝突中受傷的立委呼籲,官方要出面道歉。

民進黨立法委員 翁金珠:「我在警察重重包圍下,被踩踏,左手也是一樣,被踩踏成三段,動員一萬名警察,說是非常好,但是現在高等法院法官已經判定了,認為你執法過當,臺北市政府你應該出面認錯道歉」

民進黨立法委員 黃偉哲:「不要浪費國家的司法資源,不要再浪費人民對公益的期待,趕快通過國賠」

在野立委希望北市府不要上訴,儘快通過國賠,國民黨委員也說,政府要調整應對中共官員來臺的心態。

國民黨立法委員 羅淑蕾:「(判決)證明台灣的司法已經走上公正獨立,不受任何政治操作,該賠就賠,我們現在政府對於大陸人士來參訪,應該抱著平常心,要抱著跟其他國家來參訪的人一樣,不要用過當的,特別去保護」

中共官員來臺,警察維安過當,引發輿論譁然,法院這次在判決中指陳「臺北市政府對所屬市民生命安全漠視,市警局保護社會安全有督導不力之處」,也立下陳雲林事件中受害民眾獲國賠的首例。

新唐人亞太记者陳政祥、陳真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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