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抗議中共軟禁監視陳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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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15日訊】9月13號國際特赦組織網站消息,該組織已向中共當局發出呼籲,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盲人人權活動家陳光誠,及其家庭的持續監視、騷擾和軟禁。

希望之聲消息,國際特赦說,陳光誠在9月9日從臨沂市被釋放出獄後,被送回他的家鄉東師古村,自此他和他的家人一直被置於嚴密監視之下。在陳光誠被釋放前,中共當局就已經在他家附近和村裡安裝了監視攝像機,有便衣警察和政府官員出現在他家房子周圍,陳光誠家的電話線也被切斷。無論是陳光誠和他的家人都被禁止離開家,甚至不讓他們出去購買食物。陳光誠一直未獲准去找醫生進行身體檢查,儘管人們擔心因為在監獄中被虐待,他可能會需要緊急醫療照顧。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儘管陳光誠被刑滿釋放,他現在實際上是被關在自己家裡的囚犯」。「中共當局必須停止這種騷擾和監視,讓他和他的家人免於被如此恐嚇和干涉。」

國際特赦組織尤其關注目前陳光誠及其家人的生活處境,他們發現:目前陳光誠的與他的妻子袁偉靜、他們5歲的女兒以及76歲的老母親住在一起。陳光誠的兒子現在住在袁偉靜在沂南市的妹妹那裡,因為孩子在那裡才有機會上學。他們也處在中共政府的嚴密監視之下。

國際特赦說,陳光誠2007年6月16日被關進監獄後,在監獄中遭受迫害,因為拒絕被剃光頭,監獄警察命令獄友毆打陳光誠,被嚴重踢傷,没有得到醫治,後來他告訴妻子,他認為當時他的一條肋骨可能被打斷。另外,有人認為陳光誠在監獄中曾經經歷過食物中毒。

國際特赦在陳光誠遭到中共無理監禁後,發起要求釋放陳光誠的呼籲活動,因為他們堅信陳光誠是良心犯,是因為捍衛人權的和平活動而被送進監牢,而這是國際特赦不能接受的。

陳光誠自學法律,因為參與反對山東省當地政府讓數以千計的婦女墮胎和強制絕育的法律訴訟,陳光誠於2005年9月被軟禁,2006年8月被以 「破壞公共財產、堵塞交通」的罪名,被判4年零3個月的監禁,陳光誠對此判決提出上訴後,2007年1月12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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