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8日訊】星期二(9月7日),歐盟成員國財政部長通過了泛歐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為新監管體系明年開始運作掃除了一道障礙。同時一致同意,從明年開始引入為期6個月的“歐洲學期”監督機制,對成員國的預算政策進行監督和指導,以防止成員國預算赤字超標和經濟發展失衡。
從2011年開始,歐盟27個成員國在4月底之前都要向歐盟提交預算案和財政支出金額。
歐盟經濟與貨幣事務專員奧利-雷恩說:“這是我們經濟管理結構的一大進步,這個經濟循環政策被互相之間的協調合作所加強,能幫助我們糾正宏觀上的經濟不平衡。”
該計劃允許歐盟委員會,歐盟執行機構與歐盟理事會代表各國政府,每年對各國預算進行為期6個月的審查,稱為"歐盟學期"。
各國財長表示,審查期將從3月開始。在各成員國議會批准下一年預算之前,理事會將在6月和7月為各個成員國政府提出政策建議。
歐盟財長們正在評估改善對成員國的預算管理,包括監督處於風險中的國家並對違規者施加懲罰。
此計劃由歐盟委員會和歐盟理事會主席範龍佩(HermanVanRompuy)領導的一個工作小組在2010年早些時候提出,希望產生巨額債務和赤字的預算政策能在導致財政危機之前得到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