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愛爾蘭可免試互換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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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3日電)外交部今天說,已獲愛爾蘭政府同意,基於互惠原則,愛爾蘭自即日起給予旅居愛爾蘭民眾「免試換發愛爾蘭駕照」。換照後,民眾持愛爾蘭駕照可於歐盟27個會員國境內合法駕駛。

目前持中華民國核發的國際駕照,自入境愛爾蘭當日起計算,1年內可在愛爾蘭駕車;居留超過1年者,若仍需在愛爾蘭境內駕車,則需報考愛爾蘭駕照,但考照過程嚴格且費時。

外交部說,「免試換發愛爾蘭駕照」即日起實施後,同一曆年在愛爾蘭合法居住超過185天,並擬續居留的民眾,可持憑中華民國有效駕照,或逾期不超過1年的駕照(自申換日起算逾期未超過1年),直接申請換發愛爾蘭駕照。

可免試換照的駕照種類,包括交通部所核發的B類(小型車普通駕照)、A3類(大型重型機車)及A2類(普通重型機車)。換照後,民眾持愛爾蘭駕照可於歐盟27個會員國境內合法駕駛。

外交部表示,經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雙方1年多磋商與研議,終於順利促成此案,便利民眾前往愛爾蘭經商、旅遊、工作及留學。外交部歡迎及感謝愛爾蘭政府的決定。

愛爾蘭是繼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丹麥、義大利、匈牙利、芬蘭及瑞士後,第10個達成免試互換駕照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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