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陳亦偉、賴又嘉台北2日電)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行政部門對中科三期停止開發的抗告,但因環保署昨天已通過新的環評;法界人士說,最高行政法院針對舊環評爭議所做的裁定,暫不影響中科三開發。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的環評結論,今年1月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確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底再裁定,要求環保署命令中科管理局在未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停止中科三的開發行為,環保署與國科會提出抗告。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中科三期新的環評昨天已獲有條件通過,而今天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仍是原先舊環評的爭議範圍,就算行政部門抗告失敗,因為已有新環評與開發許可,暫不會影響中科三的開發。
不過代表居民提訟的律師詹順貴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已證明環保署在中科三開發案一再「硬ㄠ」,他們將再與當地居民提起新的訴願及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將新環評撤銷。
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天駁回行政部門抗告的理由指出,中科三期環評已遭撤銷確定,開發的許可效力已失,開發行為就已欠缺法律依據,環保署更有依環評法逕命中科管理局停止開發行為的必要,「否則行政法院裁定停止開發,豈非形同具文?」。
法官也駁斥暫停中科三的開發將損重大公共利益的說法。合議庭指出,開發的許可對象是中科管理局,並非進駐園區的廠商,廠商營運利益屬「私益」,並非公益。
合議庭並指摘行政部門,指若當初中科及時補正相關資料,應不致造成環評被行政法院撤銷,相關衍生的問題,當初就能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