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執法亂象令人觸目驚心,江西省樂平市交警部門竟然對車主實行罰款包季、包年制,車主只要繳交一千九百元便可保一個季度違章不被罰款,交八千元可保一年違章不被罰款。樂平市交警大隊聲稱,此舉是為了減少當場罰款的頻率。
據《都市快報》報導,司機程師傅,他的車在樂平市城區行駛時因超載被交警攔住要罰款。按規定,以前超載一次罰款最多不過100元左右,這次卻要他交滿8000錢的罰款,程師傅找交警理論,交警的回答讓他哭笑不得:交8000元就一年不抓你,交1900元就三個月不抓你。也就是說,只要程師傅交足了這8000元包年罰款,樂平市的交警以後就不會再管他超載不超載了。
拿到“免罰令牌”,司機們難免有恃無恐,衝紅燈、酒後駕駛、超速等違章行為會成倍增加,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反而更加沒有保障。
過去超載的駕駛員終究怕被罰款,一個個都顯得戰戰兢兢、提心吊膽,在超載的量上會有所顧忌,行車時也顯得小心翼翼,現在則不然,超載者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只要不把車給壓趴下,想超多少就可以超多少,因此,僅就行車速度、和車載量而言,這個包年罰款制也會給他們帶來一個不小的提升。至於行車安全、至於交通事故,則根本不在他們所需要考慮的範圍之內,所以,有司機質疑,“交警這樣做只是圖省事,為‘馬路殺手’提供了滋生土壤。”
從某種意義上說,駕駛員在樂平市超載是一種特許行為,而不是違法行為。只是這個特許有一點特別,誰要想獲得特許,憑的不是某種資格、條件,而是人民幣,如果你想超載,就把8000元錢交到樂平市交警的手上,在接下去的360天裡,你就可以堂堂皇皇、光明正大地超載,再不必偷偷摸摸、擔驚受怕,碰到交警可以不再躲躲閃閃,而是大搖大擺地在他面前從容而行。
樂平交警這種罰款包季、包年制,是赤裸裸地販賣執法權,赤裸裸的權力變現。車主向交警交罰款,和向黑社會交納保護費,不交保護費麻煩不斷,交了保護費可保平安無事。這樣的交警,到底是保護交通安全的人民警察,還是獨霸一方的“山大王”呢?
面對媒體輿論對包年罰款的質疑,樂平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徐理生竟然說:“給罰款包季包年是有原因的,在路上,原來是開50元、40元罰款,處罰力度不到位。”
好一個“處罰力度不到位”。50、40元的罰款聽起來似乎少了一點,但是,8000元一年的包年罰款就力度到位了嗎?!要知道這8000元不是超載一次的罰款,而是一年的罰款。一年360天,如果一個駕駛員每天超載一次,按40元一天的最低標準,他一年也得交14400元罰款,這8000元的包年罰款分明是一個優惠套餐,其處罰力度比每次40元的標準還要小許多,更不要說那些一天超載N次的駕駛員了。
大陸的交警現在都是公務員編制,怎麼說也應該是有點素質的人,怎麼這麼簡單的賬都算不過來,連重罰與優惠都會搞不明白。
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搞執法創收,發展執法經濟,為了部門小金庫的豐盈,為了讓個人腰包鼓起來,他們不惜以變相鼓勵司機違章、破壞交通秩序作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