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禁止集束炸彈協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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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8月1日訊】8月1日,國際禁止集束炸彈協議正式生效。這一協議將禁止簽約國使用、製造、儲藏和運輸這種造成數萬人死亡和傷殘的武器。

集束炸彈一般由飛機投擲或者由大炮發射。彈體在空中打開,釋放出大量子炸彈,造成大片面積的爆炸。一些沒有引爆的子炸彈,在戰後多年依然對平民的生命造成威脅。

這一協議要求籤約國在8年內銷毀集束炸彈,並在10年內清理存在隱患的地區。

目前已經有二十多個國家遭受過集束炸彈炸彈的襲擊,他們表示,五分之三的傷亡是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其中許多是兒童。一些兒童將子炸彈誤認為玩具。聯合國估計,將近一半的傷亡發生在老撾。

在1964到1973年越南戰爭最為激烈的時期,美軍投擲了兩百多萬噸炸彈,據估計,其中包括兩億六千萬個集束炸彈,主要目的是干擾敵方運輸線。

據信,大約30%的子炸彈沒有馬上爆炸,使老撾三分之二的土地存有隱患。專家表示,每年大約有300人因此而傷亡。

現在已經有37個國家簽署了這一條約,包括英國、法國、德國和日本。美國、中國、俄國和以色列依然沒有簽署這一條約。

雖然如此,人權觀察組織的古斯先生依然對這一協議的生效表示了歡迎。他表示,這項協議將使這一武器成為恥辱,從而使沒有簽約的國家感受到這一協議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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