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26日訊】尊敬的李時珍副局長:
八年了,出於醫生的良知和醫德,我們上訪八年,為的是糾正你一手炮製的錯案,但至今毫無結果。你的行政亂作為已成了李衛平被冤死8年餘不得平冤的根源。
2002年5月28日晚上,在香山中醫醫院住院減肥的李衛平同志(原中紀委劉麗英副書記之子)突然因急性心肌梗塞跌倒在值班醫生王凡辦公室門口,由於王凡脫崗洗澡,並在40分鐘內對李衛平採取了致命的措施,致李衛平死亡。副院長吳雲定當晚指示有關人員通宵篡改病史。接著又隱匿或銷毀了部分病歷資料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8條應對其紀律處分,按照《侵權責任法》第58條規定,即可推定有過錯,應受懲罰。
其次,參與搶救李衛平的病友均提供了書證,證實當時沒有值班醫生,值班醫生到達現場後袖手旁觀,沒有立即搶救;衛生員鮑德學書面承認他不會使用氧氣筒,在李衛平急需氧氣時未能及時提供氧氣,可見香山中醫醫院存在著不可推卸的過錯和責任。
另外,與李衛平死亡有著直接因果關係的王凡醫師,曾四次一口咬定她對李衛平的搶救及時無誤。但發現我在向知情病員調查李衛平死亡真相時,2002年7月3日她在朱緋醫師的陪同下,特地到本人辦公室向我當面承認了李衛平跌倒時,她脫崗的事實。
為了查明當年這一錯誤結論的來龍去脈,我與蔣小維醫師於2008年9月17日、19日、25日一起去找瑞金醫院的三位專家當面核實情況,吳立群、宋永建與周志宏閱讀了我們提供的真實資料後表態:病史中對李衛平的死亡診斷有錯誤,他不是死於腦出血,而是死於急性心肌梗塞:同時搶救也有錯誤。他們建議我們去做一個司法鑑定。
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根據律師調查等材料,於2008年11月24日對李衛平死亡案作出司法鑑定,結論為:上海市盧灣區香山中醫院在對被鑑定人李衛平的搶救過程中,存在著搶救不及時,誤診誤治的醫療過錯。 1.上述搶救不及時是指王凡擅自離崗,喪失了搶救生命的黃金時間,當王凡被呼回病房後又束手無策,放任病友胡亂搶救。 2.上述誤診是指誤診死於腦出血,誤診心跳驟停,誤診瞳孔對光反射消失。 3.上述誤治是指對李衛平採取了完全相反的致命措施達40分鐘而致死亡。即:⑴王凡袖手旁觀,視非醫護人員的病友錯誤搶救至血壓為0、心音無法聽出,約20分鐘的致命搶救。 ⑵接著王凡誤診心跳驟停,誤治5分鐘`後竟然見死不救,在李衛平心跳與呼吸存在的情況下就放棄搶救休克15分鐘,共歷時20分鐘,放任李衛平同志死亡。該鑑定單位是我國司法部領導下的單位,其鑑定結論具有權威性:2001年發生在南海上空的中美飛機互撞致我國飛行員王偉死亡等國家重要事件都是它作鑑定的。該單位對李衛平之死的鑑定特別慎重,聘請了三位著名的法醫學專家鑑定,他們分別是:胡志強副主任法醫師、最高人民檢察院主任法醫師莊洪勝、原中國公安大學校長兼黨委書記翟建安法醫學教授。
8年來,我們對李衛平醫療死亡事故等問題的反映,曾獲衛生部信訪批示2次、韓正市長信訪批示2次、楊曉渡副市長信訪批示4次,市人大批示一次,市衛生局連續信訪批示5次,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2次發函、全國政協連續2年2次提案,但是這些批示、發函、提案到了你們手裡,卻如泥牛入海。對於我們,你們始終不予理睬,或當面說謊造假,上推卸下,推諉、敷衍、顛倒是非,甚而違反法定程序,侵犯我們的信訪權益,對上則編報虛假材料。我想問問你:如果李衛平是你的親人,你將如何處置?將心比心啊!在此我再次希望你能停止對死者李衛平親屬的知情權、賠償權及公平公正等權利的侵犯。如你依舊知錯不改,你將為自己的行政亂作為承擔更大的責任。
焦東海。 2010年7月26日
備註:焦東海原系香山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科主任、主任醫師。曾任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理事、中國保健協會減肥分會會長。曾任上海市第10屆人大代表、中共上海市黨代會代表;1987年被評為上海市科技功臣;1992年被評為全國中醫治療急症先進個人,2001年獲全國中西醫結合突出貢獻獎,1988年至1993年連續6年被評為上海市勞動模範;1990年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1995年被評為全國勞動模範;1991年起成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1994年被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並擔任部、市級科技進步獎及國家自然科學獎評審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