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2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導)浙江杭州的維權村民代表楊雲彪,被當局指控帶頭阻止建築商施工,以「破壞生產經營罪」起訴,案件週一在西湖區法院開庭,一百多位村民到場聲援。案件擇日宣判。
楊雲彪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一案,星期一在西湖區法院開庭。楊雲彪的妻子孔秋華當天告訴本台,由於法院程序錯誤,開庭押後了一個小時,開庭不久又休庭:「說好是9點半開庭的,一直到10點半才開庭,老百姓氣死了,結果11點半不到就休庭了,說下午一點半還要開。」
記者:有多少人聲援?
孔秋華:今天有一百多人。要旁聽證,發了二、三十張(給村民。其餘給司法人員)。
該區轉塘鎮大諸橋村村民楊雲彪開庭的事,驚動了村民,他們認為楊雲彪為了維護村民的共同權益與開發商抗爭,卻被視為「帶頭鬧事分子」,被刑事起訴。當天,幾乎每家都派出代表到法院聲援。村民呂先生告訴記者:「老百姓為了維護自己合法權利,他們(開發商)要把多少畝良田,土地全部要搞房地產,開發商他們蓋房子、別墅賣錢,老百姓不同意,他們就馬上把老百姓抓進去,而且要判刑。」
記者:今天你們來了多少村民聲援。
呂先生:基本上老百姓都來了,還有旁聽的,現場有一兩百個村民,老百姓來法院旁聽,不讓老百姓進去。
孔秋華告訴記者,開庭後,控方在法庭上宣讀的指控,引起村民反對,認為是捏造:「老百姓聽不過去,就七嘴八舌說,土地是違法的,土地違法他卻不追究。」
村民表示,2009年8月26日,開發商突然開工,大諸橋農民前去工地要求政府解決問題,不料遭到鎮政府和派出所阻止,同時派出所實施抓人,保護開發商施工。楊雲彪在旁觀看,故當時沒有被抓。直到事後去北京上訪,9月23日被西湖區公安分局截回杭州,指其煽動其它村民阻止施工,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起訴。
擔任辯護人的劉曉原律師為楊雲彪做了無罪辯護,他說:「焦點是第一,他們的施工是不合法的,因為之江度假區的土地建設,他們這樣大面積的徵用土地,改變原來規劃的用途,違反了國家的法律規定,包括『喜來登』徵地的項目,我們認為他的施工許可證也是違法的,土地規劃許可證也沒有見到。」
劉律師表示,楊雲彪並沒有要求村民阻止施工,即使有,也沒有違法:「如果這個工程開工是非法的話,即使證明有阻礙他們施工的行為,也不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因為破壞生產經營必須是破壞合法的生產經營,如果一個非法的施工,村民去阻礙他,不讓他施工,這個是不構成犯罪的。」
劉律師當天邀請了5位證人到場,證明楊雲彪維權不是個人行為,而是代表村民:「包括那些證人說,楊雲彪不是為了個人,他首先認為他們(建築商)經營不合法,村委會也出過證明,認為當時楊雲彪去的話是因為村民和村委會他們土地徵用情況,來反映問題,這個事110(報警)的報警記錄都是這樣寫的。」
劉律師說,其它農民在2009年8月27日起,不斷被傳喚關押,而楊雲彪是在進京上訪後才被抓,顯示案件與上訪有關。
村民說,2007年8 月,杭州之江度假區為了建造別墅,強拆楊雲彪家的房屋。他使用液化氣瓶進行抗爭,9月被西湖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村民說,大諸橋村在2005年9月拆遷時的補償價,平均每戶得45萬元;到了2009年同樣轉塘鎮轄下的雙流村拆遷補償價,平均每戶得156萬元。大諸橋農民看到看到報紙刊登「閒置土地」可以收回的消息,而開發商「喜來登」用地,已閒置5年以上。於是決定收回「閒置土地」,而楊雲彪作為帶頭人結果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