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規:銀行家紅利現金上限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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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6月30日訊】歐洲聯盟議員今天稱,依據擬議的新規定,從明年起,歐洲銀行家的現金紅利將不能超過紅利獎金的三分之一。

新制比上周美國同意的規定限制更多,是第1個設立銀行家支薪上限的規範,也是歐盟議員的重大勝利。先前歐盟議員在規範銀行的努力上深陷困境。

據中央社報導,隸屬英國工黨、代表與歐洲各國協商的歐洲議會議員麥卡錫(Arlene McCarthy)說:“儘管身處危機,但這些銀行家依然故我,不自我克制,此法可代他們做好管控。”

會談持續9小時達成協議後,麥卡錫說:“這將會改變紅利文化。這是第1個規範全球銀行家薪酬上限的法律。我們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已達成協議,與歐盟成員國正在諮商,希望能盡快宣布結果。”

麥卡錫稱週二達成的重點包括:利預付現金最高金額將為30%,對於較大筆的紅利,則將設限為五分之一;歐洲議會與各國達成協議,在明年初前推行規則,涵蓋從1月起支付的紅利;至少半數紅利需以和銀行實力連結的工具支付,如公司和或有資本(contingent capital)等;曾接受國家紓困的銀行需限制對經理人的紅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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