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變故意殺人 夏俊峰殺死城管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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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6月3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心語採訪報導)刺死兩名城管人員的遼寧商販夏俊峰案在瀋陽開庭,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焦點再次集中於不公平中的個體反抗,法官宣布案情重大,將擇日宣判。

刺死城管的夏俊峰死刑案星期二上午9點半在遼寧省高級法院開庭,夏俊峰的辯護律師滕彪及妻子張晶等家屬都進入法庭。在開庭前,滕彪和助手,以及一起前往的紀錄片導演何揚,被不明身分的便衣人員阻攔在法院外面,說他們偷拍,當中何揚的手機還被便衣搶走,並被重打一頓,導致右腋下微腫淤血。

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告訴本台記者:「律師出來之後就被便衣按住一頓打,助手打得去醫院了,肋骨那裡不知道怎樣了。」

記者:他們是誰?

張晶:就是那群便衣,我們都知道,但是他們不承認。

中午12點多,審判結束,法庭表示本案案情重大,將擇日宣判。

滕彪向本台表示:「開庭開了兩個半小時,我們主要的辯護意見是一審判定他犯故意殺人罪,是不成立的,也沒有證據支持,他當時就是正當防衛,最多就是防衛過當,因為防衛過當構成其他罪名也不可能是故意殺人罪,所以一審判決的定性是錯的。」

滕彪說,他的當事人只是出於自衛,因此當局所控訴的罪名「故意殺人」不能成立。他同時質疑在起訴書中並沒有提及城管打人在先的事實。本台記者於是就此案的審判致電遼寧省高院的主審官苗欣:

記者:我是想問夏俊峰案不是今天開庭嗎?

苗欣:你是哪裡?

記者:我香港打來的,自由亞洲電台的記者,可以問你對這個案子看法嗎?

苗欣:因為這個案子在審理中,你有什麼問題,就問宣傳部門吧,好不好?

記者再致電宣傳部門,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於是再打電話給省人大代表馮有為,他說:「我現在不太清楚他們目前的情況怎樣,因為很多網民都在關注這件事,我手機上有很多網民打來的電話,都在詢問這件事。」

夏俊鋒的妻子在開庭前,曾在網上發表一篇公開呼籲信表示,城管執法人員往死裡打,到底該不該還手自衛,難道執法人員打死人才是正確的嗎?

夏俊峰是遼寧省鐵嶺縣人,與張晶靠擺攤維繫生活。據張晶講述,其它小販每月賄賂城管300至500元人民幣。夏俊峰認為,城管如果不同意,便換地方擺攤,因此不願給錢,引起了對方的怨恨。去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瀋陽市沈河區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交叉路口附近擺攤時,幾輛城管車輛突然停下,城管人員沒收他們的煤氣罐等物品時,雙方發生爭執,10名城管毆打夏俊峰。在被毆打中,夏俊峰用切香腸的小刀還擊,扎死兩名城管隊員,另一名被扎傷。11月15日,夏俊峰被瀋陽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且要賠償被害人家屬人民幣65萬元。

本台曾經報導在中國,城管對商販的暴行已經形成社會公害,在近10年來就有超過20名公民死於城管之手。例如,2001年11月,因與市容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安徽宿州市個體工商戶張福才在多名執法人員的推搡與踢打中身亡。2005年7月,經營蔬菜的56歲江蘇農婦林紅英被城管人員打死。以及同年11月,江蘇無錫城管打死小販吳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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