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3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姬勵思報導)四川民主人士劉賢斌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刑事拘留。公安週二分別查問他的妻子及未成年的女兒。有關注事件的人士批評當局此舉嚴重侵犯人權。此外,南京律師張贊寧因在網上轉發批評前領導人江澤民的文章,遭行政處罰。他認為無理,向法院提出訴訟。
本台週一報導劉賢斌被拘捕的消息,其妻子陳明先週二再被遂寧市公安局傳喚,公安對她進行了冗長的查問,並傳遞了對劉賢斌刑事拘留的通知書,指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現時被關押在遂寧市看守所。
陳明先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國保查問的內容主要是有關劉賢斌使用電腦的情況,撰寫的文章,及從海外存入的稿費等。她說:問了我劉賢斌跟孩子使用電腦,上網的情況,還有六張中國銀行的申請書,其實主要涉及劉賢斌稿費的情況,作了詳細的詢問。
陳明先說,國保又到學校,調查她年僅13歲的女兒,令女兒受驚,她對此感到非常憤怒。她說:他們去詢問我家孩子,孩子在電話裡大哭,我知道她受傷害了。在無家長的陪同下,你私下去找我孩子,然後莫明奇妙的問一些事,孩子會怎麼想。
陳明先擔心當局會捏造罪名,再判丈夫入獄,正為他尋找合適的律師。她說,丈夫自出獄後,一直保持低調,除了整理自己撰寫的一些文稿外,偶爾跟朋友茶聚,不明白當局為何要打壓他。
關注事件的四川民主人士陳衛表示,劉賢斌並無從事任何違法的活動,當局在他出獄不到兩年間,再次拘留他,並且騷擾他的妻女,他批評當局嚴重侵犯人權。他說:這是非常嚴重侵犯人權的事,劉賢斌無工作,他主要在家裡看書,跟朋友交流,有時候寫寫文章,可以說他做的都是一個公民權利範圍內的事。
在澳大利亞的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週二發表聲明,譴責遂寧警方拘留劉賢斌,及對其女兒進行威脅恐嚇,違反有關保護婦女兒童基本權利的國際公約。
劉賢斌週一與友茶聚時,被國保從茶館帶走,其後又到其住所抄走他的電腦U盤,銀行存摺等。劉賢斌曾因參與八九民運被判刑兩年半。出獄後又因籌建中國民主黨,於1999年被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3年,其後獲減刑於2008年底獲釋,但仍然受到當局監控。劉賢斌上月初曾往北京,參加福建三網民案件的討論會,近日又參與營救民運人士陳雲飛的行動。
此外,南京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因在網上轉發批評江澤民的文章,被鼓樓區公安分局指他誹謗,對他進行警告的行政處罰。
張贊寧表示,公安局的決定無理。有關的文章是以公開信的形式在網上刊載,他只是轉發給幾個朋友。此外,誹謗應由當事人提出。他說:說我捏造事實,誹謗了江澤民,但你們都未查清我所發的文章的事實,此外,江澤民都無控告我,無人告我的情況下,你給我一個行政處罰,真是莫名其妙。
張贊寧說,已於週二向法院提出訴訟,控告鼓樓區公安分局,要求他們撤消有關的行政處罰,並向他道歉及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