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嚴打犯罪 就該嚴打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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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6月27日訊】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6月13日表示,針對當前複雜的社會治安形勢,公安部將展開七個月的嚴打犯罪整治行動。“嚴打”的內容是: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犯罪、黑惡勢力犯罪,電信詐騙犯罪、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兩搶一盜”犯罪以及“黃賭毒”等犯罪。

“嚴打”是中國改革開放后鄧小平發明的玩意兒,開始於1983年,那年8月6日北京舉行大逮捕,23日在北京工人體育館舉行10萬人公審大會,對30名刑事犯判處死刑,並且立即執行。全國殺了多少人是黨和國家的機密,據說槍斃了幾十萬人。這種殺人模式以後還多次推行,可謂“亂世用重典”。

所謂“嚴打”就是“從重從快從嚴”打擊犯罪份子。共產黨把群眾運動與政治運動的形式介入司法,是繼承文革傳統,根本違背了當時剛剛開展的“改革開放”的觀念。它不但違反司法獨立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更與人權觀念背道而馳;共產黨在平反冤假錯案的同時,又製造大批冤假錯案。只是因為受害者似乎不是政治案件,而更多的表現在社會治安事件而為人們所忽視,甚至為某些眼光短淺與不明真相的國人所擁護。問題是如果允許這種草菅人命的事情蔓延,這種災難也可能會落到任何一個人身上。

今年提出嚴打的7個目標中,頭兩項是“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犯罪”,其它5項是陪襯,因為長期一直存在着,就以第3項的打擊“黑惡勢力犯罪”來說,薄熙來在重慶早已如火如荼開展,汪洋在廣東也響應,為何就沒有在全國開展?而3月到5月的一連串校園血案,中國政府也是麻木不仁沒有反應而要進行打擊。因此我們在觀察這個主要目標時,就不難發現引發這次共產黨“嚴打”的,是6月1日發生在湖南永州,1名郵局的保安隊長手持1支衝鋒槍及2支手槍,闖入一家區級法院辦公室輪番掃射,當場殺死3名法官,

另有3人受傷,該保安隊長最後吞槍自盡。這既符合“極端暴力”,也符合“涉槍涉爆”。也就是說,即使再多的校園血案,死去成千上萬的兒童,也不如幾名法官被民眾殺死使共產黨那樣害怕而立刻要開展嚴打。兒童是祖國的花朵,花朵被摧殘沒有關係,因為共產黨政權還存在,毛澤東當年還把種花養草當作“資本主義”呢。但是法官是共產黨國家機器的重要部份,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支柱,居然成為民眾的槍下鬼,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民眾都學這位保安隊長那樣舉起刀、拿起槍,目標就是中國的執法人員,共產黨政權還能維持下去嗎?

而這次“嚴打”要長達7個月,顯然也是因為上海世博會要舉辦到10月底,接下來是廣州的亞運會,再下來就要以殺人的威懾手段來保新年與春節的治安了。北京奧運,國慶60周年都不必“嚴打”,現在卻要“嚴打”,可見共產黨的控制力到了強弩之末了。

不過這次“嚴打”的負面影響也不可忽視。我們知道,胡錦濤在中共十六大上台,到2004年接管軍權后,才提出建構“和諧社會”的主張,以與江澤民的“三個代 表”相區隔。然而5、6年下來,中國社會未見和諧,而是充滿血腥,到現在提出“嚴打”,不是說明胡錦濤“和諧社會”路線的失敗與破產嗎?這對胡錦濤的聲譽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然而比較怪異的也是,從這次“嚴打”的各種資訊來看,還看不到有胡錦濤的最高指示。因此也不排斥,這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搞的把戲,周是江澤民的人,借搞“嚴打”,來否定胡錦濤的“和諧社會”。如果這樣,這次“嚴打”就將無疾而終。

然而,不管有沒有“嚴打”,中國社會的確是處在高壓鍋里,隨時都會爆炸,這種狀況決不是用“嚴打”可以解決的,除非“嚴打”的對象就是共產黨自己。因為造成中國社會如今的亂局,就是因為共產黨擴大貧富差距的錯誤政策造成的,是共產黨特權官僚集團的貪污腐敗造成的,是共產黨只知用暴力來對付民眾、維護統治的必然結果。黨領導一切,因此目前中國一切罪惡的淵藪,就是共產黨領導的成績。因此必須“嚴打”共產黨,逼它政治改革,否則就把它打下統治寶座,不這樣中國不會有出路。

──轉自《自由亞洲》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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