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18日訊】請中國中央軍委嚴肅處理成都軍區文山軍分區蔡遠貪污違法行為,證明是依法治軍的。為甚麼多次向成都軍區、雲南省軍區、文山軍分區舉報蔡遠貪污不受理?是何道理?省軍區政委、軍分區政委為甚麼不反饋舉報? 中國軍隊對一個小小的違法貪污的股長都不敢依法處理, 還是依法治軍嗎?
據查,中國軍隊的團級、師級、軍級甚至更高級別的軍隊紀檢執法機關,不敢對成都軍區文山軍分區邊防某團一個小小股長的貪污違法行為作出依法處理。甚至軍級單位的幹部講,XX的貪污問題,你們軍分區X政委已經擺平,這是中國軍隊依法治軍嗎?
在文山軍分區這個邊防團軍官和士兵曾經出現過許多違法違紀的事情,但真正依法處理的有幾個?這個邊防團的原政委繆長森、團紀委書記現任雲南省軍區某軍分區領導的韋繼傑、原團參謀長龐世由、軍分區政委劉志和、雲南省軍區負責紀檢的領導等許多部隊領導均知道這個貪污的機要股長事情,但有哪一個領導真正捍衛了中國法律的尊嚴?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