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賣淫女的五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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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5月31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廣西50歲女子羅某為給女兒籌學費賣淫被抓。羅某的丈夫4年前病逝,家中有一女兒正在讀高中,母女倆靠羅某在市場賣菜維持生計,女兒的學費都是從親戚朋友那裏借的,欠了大量外債。

今年女兒即將面臨高考,羅某覺得僅靠賣菜很難籌夠女兒念大學的費用,便背著女兒晚上到出租屋內接客賣淫,為女兒籌學費。羅某說,如果其女兒知道她為籌集學費而賣淫,一定不願意將書繼續念下去,希望警方不要將其被查獲的情況告訴她女兒。

50歲的人了,幹點啥不好,非要跑出去賣淫!字典上對“妓女”一詞的解釋是:舊社會裏被迫以賣淫為生的女人。現在是新社會啦,男女平等啦,早就消滅了妓女啦,她不老老實實在家裏呆著享受改革開放的偉大成果,非要跑出來幹這丟人現眼的營生,到底是啥意思?這不是敗壞社會風氣嘛,這不是往領導臉上抹黑嘛。此其罪一也;

50歲的人了,幹點啥不好,非要跑出去賣淫!要知道,現在各行各業都不好做,皮肉生意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人家很多年輕姑娘還要靠賣淫贍養父母呢,人家不少女大學生還要靠坐台掙學費維持學業呢。如果在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上班,她差不多該退休啦。一個大媽級的人物還老當益壯精神矍鑠地跑出來賣淫,豈不是跟年輕人搶生意乎?豈不是惡化競爭環境乎?此其罪二也;

50歲的人了,幹點啥不好,非要跑出去賣淫!女人30就是豆腐渣了,何況她這樣50歲的老大媽。竊以為,30歲以上者一律不得從事賣淫活動。她們這些人的出現,嚴重影響了小姐隊伍的整體素質、極大地拉低了我們性產業的檔次,讓“天上人間”等高檔歡場辛辛苦苦樹立起來的良好形象毀於一旦。此其罪三也;

50歲的人了,幹點啥不好,非要跑出去賣淫!領導曾經說過,中國從來沒有過“上學難、上學貴”。所謂的上不起學純屬偽問題嘛。即使有點困難又有啥呀,咬咬牙就過去了嘛。中國人歷來講究餓死不吃嗟來之食,古代的藝妓還賣藝不賣身呢。作為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新時代的公民,她的覺悟咋就這麼低哩。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就是被這些人給糟蹋的。此其罪四也;

50歲的人了,幹點啥不好,非要跑出去賣淫!不就是閨女上學嘛,多大點事情啊。上不起就別上啦,所謂“知識改變命運”云云都不過是說說而已。上了大學又能咋樣,就她這卑微的地位和出身,大學畢業也找不到好工作,畢業就失業,何苦呢。萬一不幸去了富士康或山木,估計還不如擺攤賣菜呢。當娘的連這點道理都不明白,難道不是對子女極端不負責任嗎?此其罪五也。

──轉自《凱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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