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31日訊】 中國上海世博會開幕以來,一直成爲媒體鏡頭追逐的目標。只是這追逐分成中國防火牆的牆裏牆外。牆裏的中國媒體,追逐的是世博會的陽面,如它的宏大、它的世 界第一、以及它炫耀的中國“富強”。而牆外的世界媒體,卻將鏡頭對準了世博會的陰暗面。
世博會離預想的經濟效益差多遠?
中國政府一直誇稱:上海世博會將成爲中國發展的助推器。
在150多年的世博會歷史上,不乏有舉辦成功精彩的,也有留有遺憾的。在 舉辦過的各類世博會中,達到和未達到預計人數的世博會各占一半;在收支平衡上,盈利、持平和虧損的世博會各占三分之一。
不過,歷屆世博會當中,以上海世博會投入的資金數量居首。據估計,世博會總成本預計爲550億美元,是京奧花費的兩倍 以上。仲量聯行(Jones Lang Lasalle)估計,上海世博會總成本約爲950億美元。
如此鉅額的投入,中國政府當然希望藉展覽期間獲得的經濟收入軋平。按照主辦方上海市的設想,要在爲期184天的世博會期間完成7000萬人次的目標(樂觀估計甚至高達一億多遊客)。去年,上海財經大 學世博經濟研究院院長陳信康曾估算過世博會的經濟産出效益,認爲將是北京奧運會的3.49倍。其中上海世博會的“産出影響”爲794.77億元人民幣、“增量消費”爲468.64億元人民幣,遊客的主要消費領 域是餐飲、購物和娛樂等。
但這如意算盤卻落了空。世博會開幕熱過後就遭遇冷場,每天接待人數距離預計以及期待的訪問 人數較遠。要在爲 期184天的世博會期間完成7000萬人次的目標,平均每天的遊客人數需達約38萬。而截至5月12日,平均每天實際入園者僅有約15萬人,只是當局預計的日均客量41%。
《上海骷髏地》見證上海世博會的陰面
中國國內民衆瞭解的陰暗面是世博的三大剽竊事件――世博歌曲“2010等你來”被指抄襲日本歌曲“不變的你就好”,世博會吉祥物海寶被指抄襲美國卡通人物岡比,號稱“東方之冠”的中國館,被指 抄襲日本建築大師安藤忠雄爲1992年大阪世博會設計的日本館。但是,世博會最濃厚的陰影卻不爲中國大陸人所知,那就是世博會場館的地盤浸透了拆遷戶的血淚。
上海世博會的場館需要佔用大量用地。按照上海市官方公佈的資料,必須遷走1.8萬戶居民與272家企事業單位。上海官方前年就宣稱動遷順利完成,但民間版本卻見證了世博會動遷過程的黑暗與殘酷。《紐約時報》攝 影記者杜斌出版的《上海骷髏地》,以圖文形式講述了幾家拆遷戶因反抗強拆而備受摧殘淩辱的悲慘故事,展現了他們如何被強權剝奪尊嚴乃至生命:欺淩、追蹤、綁架、秘密監獄、勞教、酷刑、精神病院和肉體滅絕。這《上海骷髏地》的內容簡介很好地表達了這一被上海官方掩蓋的陰暗面: “在上海。一群無名小卒遭遇了 這個星球上最浩大、最殘忍、最邪惡的拆遷史詩革命:中囯共產黨掌權者以城市改造之名。官商勾結。聯手剷除了他們合法的棲身之所;數百萬人選擇了妥協和沈 默。僅有數以千計的無家可歸者勇敢地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他們只能無助地哀號到氣斷身亡。”
與杜斌前幾年完成的《上訪者》一書一樣,這是一本在中國大陸根本無法出版的書。這兩本書記載的都是中國人的生存權利與人格尊嚴被中共制度化地踐踏和劫奪的 過程。作爲中國人,我很感謝杜斌與臺灣葡萄樹文化出版人小米粥,因爲這本書爲世博會留下了一段寶貴的歷史見證。
與拆遷戶被逼得家破人亡形成對照的是,中國政府爲非洲聯合館提供了一億美元的援助,該館43個參展方都是受援物件。只要想想這些援 助的錢當中有衆多拆遷戶的血淚款,就會對中國政府這種“寧贈友邦,不與家奴”的“慷慨”産生痛恨與鄙視。
無法壓制的抗議聲音
儘管世博警戒森嚴,但還是不斷發生各種抗議事件。5月3號,開封市小商人李某因不服開封市法院對其所涉糾紛的判決結果,到上海上訪,被上海警方以“干擾上海世博會秩序”爲名拘留。 世博難民胡燕則想方設法到了美國紐約,在世博會期間每天到聯合國大廈前的廣場抗議。在日本東京機場堅守90餘天、要求回國權利的馮正虎準備在世博 會期間在網上舉辦一個“冤假錯案博覽會”,展示涉及他個人的12件冤案,雖然遭遇當局扼殺,但影響卻已造成。
一位網名爲“最佳損友”的大學生寫了篇“世博十宗罪”,如強迫拆遷造成大批世博難民、侵犯人權、破壞上海原有文化、嚴重擾民等等。該文特別指出,中國當局希望每通過舉辦一些大型盛會來對內凝聚民心、對外改善國際形象,但往往事與願違,世博會讓上海這個城市的生活變得更糟糕,和平時期對城市居民 的盤問、搜包、驗證,讓人平添緊張的政治怖感。文章上網後,該名網友即被國保請“喝茶”(即叫去威脅性的談話)。
期望世博會凝聚民心是不可能了。但世博會是否會成爲中國的經濟助推器?看來未必。美國已經舉辦了14場世博會,早已對此非常淡定。這一次上海世博美國差點無法參展,原因是法律禁止政府爲此掏腰包。最後是國務卿希拉裏•克林頓遊說美國各跨國公司,讓它們湊出 了6000多萬美元,才得以成行。
不知中國政府看了這條消息作何感想?
(原載臺灣《看》雜誌第6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