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明編譯報導)據紐約《每日新聞報》報導,華裔移民金白莉•劉(Kimberly Liew)和她的律師近日在紐約皇后區最高法院出庭,控告紐約大學醫學中心(NYUMC)及其丈夫的主治醫生迪夫羅(Thomas Diflo),指控院方將罹患子宮癌患者的腎臟移植到37歲的劉文森(Vincent Liew,音譯)的身上,導致他得癌症死亡。
捐贈腎臟的是一名50歲的婦女卡貝拉(Sandy Cabrera)案例是一位中風患者,捐贈一枚左腎,最終導致劉文森男子死亡。捐贈者及她的家人及醫生事先並不知道此中風患者有子宮癌。
劉文森直到接受腎臟移植手術兩個月後,才知道捐贈者得了子宮癌。
當發覺這個不幸的情況後,迪夫羅醫生與劉文森決定不摘除這枚腎臟,而這項決定使患有糖尿病的劉文森,5個月後因癌去世。
劉文森遺孀因此聘請律師控告紐約大學醫學中心及迪夫羅醫師醫療失誤。
更令人感到恐怖的是,還有更多的定時炸彈尚未引爆,因劉文森還不是唯一獲得卡貝拉捐贈器官的人。
另一位病人接受卡貝拉的右腎,紐約大學的律師埃利奧特在進行開場陳述時提到這點。他表示,有幾位接受卡貝拉器官的人住在紐約地區。他還強調,卡貝拉有高血壓病史,並於2002年2月突然遭中風不治死亡,但不是癌症。
卡貝拉的女兒也出庭支持被告律師的看法。她說:「據我所瞭解,沒有任何醫生證實或診斷出我的母親得了癌症。」
劉文森家屬指控的重點是:如果醫生知道卡貝拉的腎臟有危險,在她死後,便不會被移植到他人的身上。一旦搞錯了,醫生應立即摘除有問題的器官。
然而,當初醫師並未做出這樣的決定,劉文森的命運便在極痛苦的煎熬中,得到唯有女性才會得到的子宮癌離世。
迪夫羅醫師指出,是否要摘除有問題的腎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從未聽說有腫瘤自器官捐贈者被轉移到器官接受者的病例。但在劉文森死後,他聽到三件像這樣的案例。
醫生還補充說:「我曾告訴劉文森最安全的做法是把腎臟取出,但他堅定的表示願意試試看。我們共同討論出的結論,便是繼續保留那枚有問題的腎臟在他的身體內。」
不過,劉文森遺孀的律師麥卡錫表示,當迪夫羅醫師發現那枚腎臟有癌症,他告訴劉文森夫妻不要擔心,繼續把它留在體內。
麥卡錫說:「這是一個不好的決定,因為劉文森當時的免疫系統被藥物抑制,防止對新移植器官發生排斥現象,更加使得癌細胞易於擴散。如果當時他們發現有癌細胞,並迅速摘除,劉文森可能就會沒事。這個決定讓劉文森付出生命的代價,也造成金白莉失去了她的丈夫。」
據了解,劉文森疑似移植有癌病腎臟和導致死亡一案將由六位陪審員就雙方提供的證人和文件,決定被告紐約大學醫療中心是否要對劉文森的死亡負責,法院預計結案截止時間為今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