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蕭融洛杉磯報導)原《紐約時報》北京分社研究員、現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趙岩,近日飛抵洛杉磯活動。趙岩接受本台專訪,援引實際案例說明,中國當局高調向國際爭取話語權,對內卻戕害新聞自由、放任司法不公。趙岩敦促當局加快《新聞法》出台,也聲援師濤、胡佳和高智晟等人言論無罪。
2004年9月,《紐約時報》刊登江澤民即將下台的消息,當時在該報任職的趙岩先是被中國當局以涉嫌洩密罪名起訴,後來以欺詐罪判刑3年。3年刑期為趙岩招來身心折磨,但也強化了捍衛新聞自由、催生《新聞法》的使命感。趙岩說:「1949年《人民日報》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消息,同時公布中央政府帶領全國人民喊『毛主席萬歲』,中國就已不存在新聞自由。中共建政60年來,中國享有新聞自由的日子就是1989年 『六四』之前,中國的新聞報導真正與『自由』二字只親近了那麼若干天。」
當中國政府高舉奧運和世博旗幟向國際社會爭取話語權,但趙岩回看近期中國發生多起案例,體現當局口號為先、無意落實的矛盾。他指出:「今年兩會之前,中央政法委召開關於戶籍制度改革問題的會議,並予納入議事日程,這也是中央已經開會討論的事情,但是,《經濟觀察報》張姓副總編發起13家報社在社論發表相關信息後,中央就開始追查文責。對照溫家寶講『言者無罪』、胡錦濤也講『要加大更多的新聞自由』,而我們很清楚,能讓張姓副總編下台的就是中宣部。試問,中宣部是不是共產黨自己的機構?共產黨內部到底有無一致的管理辦法?或者胡錦濤、溫家寶所言根本就口是心非?」
趙岩分析,中國新聞媒體除了面臨上級領導心口不一的高壓,官員們粗暴對待媒體也令人震驚。趙岩說:「我們在兩會召期間又看到,湖北省省長李鴻忠搶《人民日報》報業機構所屬《京華時報》記者的錄音筆,是誰給他這樣的權力,可以公然搶下記者錄音筆?這是非常野蠻的行為嘛。我們在事後看到這位省長既沒有公開道歉,也沒有從黨、政方面得到紀律與法律處理,這說明共產黨高級幹部可以任意所為、任意欺負記者,這種現象若不改變,還談什麼新聞自由。」
趙岩再以震動國際視聽的「洋秋菊打官司」 和《冰點》停刊事件為例,突顯中國司法仍是把「黨」奉為上位,導致司法倫理錯亂荒唐。趙岩表示:「我為了『洋秋菊打官司』案去了安徽,我問檢察院檢察長是否知道這案子可能是個冤假錯案?他說他非常清楚,這是冤假錯案,我再問檢察長既知如此,為何還要往前做呢?他接著答:『沒辦法,公安局長是政法委書記,我是檢察長,必須無條件聽政法委書記的』。我追問對方,總書記曾說『黨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而檢察長認為以上三者哪個至上呢?他回答:『當然是黨的利益至上,是黨給了他這把椅子,他必須聽黨的話。』」
趙岩也為師濤、高智晟等政治良心犯呼喊,促請當局無罪釋放,並盡快落實各方期待的《新聞法》。趙岩說:「如果中國有了《新聞法》,可對新聞工作者提供良好保護。我們不希望《新聞法》如同中國現行的《遊行示威法》,其實是『不允許遊行示威法』,一個好的良法對國家進步有其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