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詩荷:新加坡當局 請莫為虎作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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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5月14日訊】2009年APEC會議前夕,在新加坡魚尾獅景點有一位五六十歲帶眼鏡的高個男子自稱是李顯龍堂兄的人來景點破壞騷擾,干擾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此前,新加坡副總理兼內政部長黃根成和外交部長楊榮文為了討好中共曾無端詆毀法輪功。

2009年10月,新加坡當局因中共黨魁胡錦濤要來參加11月份的APEC會議,為討好中共有預謀地抓捕了當地的五名法輪功學員。在APEC會議結束後,新加坡當局仍然沒有放鬆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和放棄種種無理刁難,持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一系列騷擾,隔三差五就要求法輪功學員配合到警署進行問話和調查,錄口供、沒收護照。並恐嚇學員說如果不去就被當做在逃犯予以逮捕。

2010年5月5日,新加坡中央警署的警察在電話通知法輪功學員黃才華,讓她第二天9點到中央警署三樓和她談准證的事情,黃才華第二天按時去了中央警署,然而便衣警察林耀斌卻通過這種無恥伎倆誘捕了黃才華,並要起訴她和去年被非法抓捕的幾名法輪功學員。

從1999年7月20日,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大開殺戒起,新政府也從各個方面,無論是正面接觸、側面瞭解、抑或秘密監聽,都早已對法輪功團體非常瞭解。在這種情況下,依然能夠為了經濟政治利益,利用不斷變換的“惡法”參與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已經不是小小的錯誤而是不可饒恕的罪行了。

幾年中,新加坡中央警署有意長期扣留法輪功學員的護照。目的很簡單,無非是想利用拖延政策牽著法輪功學員走,如果哪天中共施壓或是為了達成某項重要商務會談,政府則可以出賣人權做交易,而此前新國政府就有過在一起案件發生九個月後突然起訴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新政府經常掛在嘴邊的總是“我們是一個小國”。難道小國就不能有小國的骨氣嗎?小國就要做大國的奴婢嗎?這實在是毫無意義的辯解和藉口。用這樣的藉口將良心和道義棄置不管,是非常愚蠢的。

說到新加坡當局的愚蠢,筆者還想再說兩句。據瞭解,大紀元網站和《大紀元時報》是新政府必看的讀物,政府人員也從中瞭解法輪功學員的動態和國際發展形勢。可是,法輪功在全球洪傳的形式似乎並沒有引起新加坡當局的注意,否則新國政府怎能逆歷史潮流而動,玷污法律的公正和尊嚴,仍然不知悔改地對法輪功學員大加出手呢?

當新加坡獨立的時候,李光耀曾這樣說道:“我,李光耀,現在以新加坡總理的名義,代表新加坡人民與政府,宣佈從1965年8月9日開始,新加坡將永遠是一個自主、獨立與民主的國家。這個國家將基於自由和公正的原則,在一個更公平、更合理的社會裡,永遠為人民謀求福利和幸福。”這是新加坡的獨立宣言,請問今天的新加坡政府是否兌現了它?

李光耀曾於1946年9月5日與妻子柯玉芝到麥裡芝水庫郊遊,也曾在1972年9月16日為新加坡的第一個旅遊標誌——建在新加坡河口的魚尾獅雕像主持揭幕儀式。而幾十年後,在這兩個地方發生了兩起震驚中外的“新加坡人權事件”,也許當年的李光耀不會想到這兩起事件會毀掉他所有的榮譽和輝煌,也許至今他也不願承認這是李氏家族生命中的敗筆!但筆者相信,當魚尾獅遭遇雷擊,他一定會感到震動,因為9月16日是他的生日,他以自己的生日來作為揭幕儀式的日子,是他把自己的命運和魚尾獅緊密相連。而今天,魚尾獅已成為新加坡國的象徵,它的安恙將象徵著新加坡國的國運。魚尾獅遭遇雷擊後,李氏家族操控的新加坡政府仍不醒悟,國運將自此衰敗下去。

在此,筆者想鄭重地告誡新加坡當局,請莫為虎作倀,學會為自己留條後路,撤銷這起無端的非法起訴,立刻輓回對法輪功學員造成的傷害和影響!如今,江澤民一行惡人已在海外幾十個國家被告上法庭,他們的下場可想而知。新國當局是否應以此為戒呢?

曾經,秦始皇焚書坑儒,害死多少仁人志士,最終成了中國歷史上的短命王朝;南宋時秦檜迫害岳飛,令後人唾棄千古,最終他也沒有好下場。如果新加坡政府跟著中共作幫凶也一樣不會有好下場。

新加坡當局如還是不停止作惡,贖罪的機會就會越來越少。也許到那時,正義法庭審判中共後,下一個就是新加坡政府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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