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禁藥女飛人王靜禁賽四年 教練禁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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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鄭煌綜合報導)4月14日,中國田協在官方網站上公佈,去年在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上奪得女子百米冠軍的福建運動員王靜,因使用興奮劑,取消其在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中取得的所有成績和名次,停止參加國內外田徑比賽4年,終身不得入選國家集訓隊。而對於王靜的教練陳華的處罰是更為嚴厲的終身禁賽。

王靜被禁賽4年

2009年10月22日在十一屆全運會的比賽中,福建選手王靜在女子百米決賽中以11秒50的成績奪冠。在興奮劑檢測中,她的A瓶檢測結果呈外源性表睾酮及睾酮代謝物陽性,組委會隨後將王靜的金牌收回。王靜雖未提出檢測B瓶的要求,但堅稱自己是被陷害。此後事件的調查轉向幕後,直至半年後才宣布處罰決定。

除了禁賽四年,針對王靜的處罰還包括:取消全運會成績、終身不得參加政府資助的比賽、終身不得入選國家隊、個人罰款兩萬元。王靜的教練陳華受到的處罰更重,包括終身禁賽、個人罰款兩萬元。王靜所在的福建田徑隊也被禁賽一年,負擔4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4萬元。陳華名下的其他選手也不同程度受到“株連”。

對處罰的爭議

中國田協在罕見的拖了半年之後才公佈了禁賽四年的處罰決定。處罰一出,爭議也隨之出現。而田協對爭議並未給出答案。

爭議之一是公佈的時間。判決書上的時間是“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距10月案發是兩個月,又過了三個半月時間才在4月14日正式公佈。為什麼不當時就公佈?

爭議之二是判罰“從輕”。按照中國田協的規定:全運會田徑項目開賽至結束期間,如果運動員的尿樣呈陽性,運動員和教練員都將被終身禁賽。而這次王靜被禁賽4年,明顯是“輕判”。

當事人:總有一天會真相大白

在A瓶陽性後,王靜表示自己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未主動服用興奮劑,也未接受過任何人給予的興奮劑。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已經參加過那麼多次國際、國內比賽,每年要接受很多次藥檢,我會為了一次全運會就斷送自己的前途嗎?那個藥是很低級的,吃了以後幾個月都下不去,我會傻到去送死嗎?”教練陳華也認為此事是他人所為,他說:“我們自己沒有服用,絕對是被人陷害的。”

此後雖然福建方面向警方報案,但事件調查毫無頭緒。從撲朔迷離的興奮劑事件中走出,王靜感嘆說:“畢竟人生還很長,也許對我的整個人生來說,這是個轉折點也說不定。”

對於王靜,雖然沒有終身禁賽,但4年缺少實戰比賽對田徑運動員來說也基本宣告了提前結束運動生涯。王靜目前正在福建泉州華僑大學體育教育系讀書,對於自己今後的打算,她認為當田徑教練是一種選擇。

被終身禁賽的陳華教練目前在家中休養,他表示:“不能做教練,我還是有很多工作可以做的。事情的真相很難調查清楚,但總有一天會真相大白。”

王靜簡介

王靜1988年出生在福建沙縣,身高169厘米,體重53公斤。王靜10歲離家到三明市少體校學習,開始了短跑生涯。

2006年第11屆國際田聯世界青年田徑錦標賽,王靜在女子200米決賽中,以23秒68的成績獲得第四名,創造了福建女子選手在世界大賽女子短跑項目中的歷史。年底的多哈亞運會,她與隊友在4×100米接力中以44秒33的成績獲得金牌。

2008年北京奧運會,王靜是中國隊唯一一個參加女子百米大戰的運動員,成績為11秒87,進入女子百米第二輪,也創造了中國女子短跑在奧運會上的最佳戰績。她在十一運會取得的成績原本也是福建隊歷史上第一枚全運會短跑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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