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片金融卡繳稅 可享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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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4月12日訊】又到繳稅季節,金管會提供節稅招數,若使用晶片金融卡成功繳納稅款,並於4月1日至6月30日間用同一卡片至實體或網路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購物,即可享有回饋金。

據中央社報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鼓勵民眾多加利用電子支付工具繳稅,銀行公會、財金公司及25家金融機構預計於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共同推動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及消費扣款送回饋金活動。

民眾只要使用晶片金融卡於自動櫃員機、網路銀行ATM或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平台(https://paytax.nat.gov.tw/)成功繳納稅款,並於活動期間以同一卡片至實體或網路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購物,即可享有回饋金,相關資訊可和往來金融機構或財金公司查詢。

金管會提醒,使用晶片金融卡於網路銀行ATM繳納稅款時,應避免與他人共用電腦或連結至不明網站,若於網咖等地的公用電腦進行網路ATM交易及輸入個人密碼,應選擇具顯示螢幕及鍵盤、可確認交易及輸入密碼的確認型讀卡機,完成交易後立即取出晶片金融卡,以確保交易安全。

金管會也指出,上述期間,開徵項目包括使用牌照稅、房屋稅、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以及土地增值稅等,民眾可多加利用。

──轉自《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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