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2010清明節聲明—悼念英烈 拒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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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4月2日訊】清明節快到了,我們要祭奠故人,悼念英烈,重溫歷史,拒絕遺忘。很多為自由、民主獻身的英烈,事跡值得紀念,與他們有關的歷史,更不應該從記憶中消失。

儘管對歷史人物和事件多有不同看法,如何解決分歧?我想還是你哭你爹,我哭我娘,各人悼念自己心目中的英烈,充分尊重表達自由,等待歷史檢驗真理。

近年來我的悼念活動,受到有關方面關注,阻力很多,去年未聽公安勸告,進了烈士陵園卻被打斷4根肋骨。今年體力稍有恢復,還是虛弱,雖然高齡76,仍然不思悔改,不想善罷乾休,慾再次登山悼念英烈,為防備萬一,我給親友作下交代,如果我暴死英雄山上,請將我安葬於山南的平民公墓,墓碑刻上匈牙利詩人裴多裴的詩句: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拋。”

現公布我的上山行走路線:

清明(4月5日週一)上午9點,從山大南路20號(山大教工宿舍)8號(大高層)出發,傳過宿舍區,到對門,即山東大學正門,打的出發,沿山大南路西行,最後至英雄山路18號公園正門,進入烈士陵園,東行約60米,左轉向北登山到紀念塔前祭奠英烈。希望沿路有心者多做觀察,不論暴徒如何兇狠,大家都應理性對待,堅持和平非暴力。

近5年,每年清明我都寫些悼念文字,收集到網上的《孫文廣文集》中。有意者請查閱。2007年寫了一篇《我想清明出門悼烈士》,現在附後。

2010年4月1日於山東大學 13655317356(可收短信) 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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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清明出門悼烈士 (發表於2007.3)

清明節就要到來,讓我們走出家門,悼念自己心目中的烈士,悼念那些為自由、民主而犧牲的烈士,悼念那些為爭取信仰自由而犧牲的、為捍衛人權而犧牲的烈士,他們永遠活在我們心中,他們的英勇行為將鼓舞我們繼續前進。中國必須重建悼念文化。

(一)關於清明節的建議和行動

2005年3月初,我給兩會寫了公開信,建議學港臺,把清明定為公眾假日,放假一天,以便悼念故人,(注1:見《呼喚自由》P358)。時至今日,兩會沒有回音,清明節還不是公眾假日。(註:本文發表後07年底國務院正是規定清明為公共假日)

當年3月24日我寫了《建議清明悼紫陽》(注2:見《呼喚自由》P359)。4月5日清明,我身穿黑衣去了濟南英雄山上烈士碑前悼念紫陽先生,並送上了好友史若平老師寫的詩文《悼紫陽》(注3:《呼喚自由》P362)。

2006年清明我又去了英雄山,在烈士碑前祭奠。

(二)清明節悼念哪些烈士?

應該悼念為爭取民主,爭取信仰自由而犧牲的烈士,為捍衛人權而犧牲的烈士,從歷史上看,有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有抗日戰爭中犧牲的國軍烈士,如山東的抗日烈士張自忠(住3:張自忠山東臨清人,抗日戰爭中,任國軍第三十三集團軍總司令,壯烈殉國,1949年後政府追認為烈士)。還有國內戰爭中捍衛人權的烈士、1949年後有反抗暴政,維護自由權利的張志新烈士,以及英雄事跡尚未被公眾所知的無名烈士,這些烈士的英名將永垂千古,值得我們永遠紀念。四五清明節正是紀念這些烈士的最佳時機。

(三)悼念烈士,有分歧怎麼辦?

誰是中國歷史上值得紀念的烈士?各人認識不同,差異很大,為了避免衝突,可以先“求大同”, 有些烈士能夠得到多數人的認同。對辛亥革命中的烈士、抗日戰爭中的烈士、“文革”中的張志新烈士,都不會有分歧。“悼念為爭取民主、自由而犧牲的烈士”,應該沒有分歧,我們總不能悼念哪些維護專制、邪惡的人吧?。對有重大分歧的“烈士”,我們也可以互相保留看法,各人紀念自己心目中的烈士。中國必須重建悼念文化。

(四)何處悼念烈士?

悼念烈士的地點,應該選在在交通比較方便,眾所周知的位置,如很多城市中的英雄紀念碑,烈士紀念碑和烈士陵園等地。紀念的最簡單的形式,是在清明那天,到紀念地去走一趟,看一看,有時間可以多停留一會,忙碌者可以看看就走,開車者可以轉一圈,重在心祭。有人願穿黑衣服,南方願穿白衣,有人想送上一份小小的悼念物品,如紙花,飄帶,悼詞,小詩,花圈等都是可以的。悼念形式要簡樸、易行,如果參加人多可能會遇見些熟人,得到意外收穫。

(五)警方會干涉麼?

警方理應保護公民悼念烈士的權利,我想不會干預,如果有人無理干涉,應該少和他們糾纏,講道理就是憲法第35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和憲法第37條:公民人身自由不容侵犯。如果他們人多勢眾,仗勢欺人,一定要記住罵不還口,打不還口,避免吃虧。另外不要忘了,當他們要帶走人時,請他們出示證件。

2007年4月1日於山東大學(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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