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31日訊】 廣東順德的黃曉瑞官司輸了要申訴,於是找該案法警想遞交材料。但他去順德杏壇法庭數次都沒能見到該法警,四五天內打了20多個電話也沒人聽,怒而發短信稱“我現在知道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滅門案了”。這個短信終於讓法警在前日主動聯繫他,並附帶一副手銬。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黃曉瑞表示自己當初惹了官司被判賠8萬元。經律師提醒,黃曉瑞知道這個案件可以申請重審。根據程式,他要交給杏壇法庭若干材料。黃曉瑞於是找負責該案的法警廖某想要遞交材料。但他去了順德杏壇法庭數次都沒能見到該法警,四五天內打了20多個電話也沒人聽。
“有一次我去了廖的辦公室,一名姓石的法官告訴我廖在負責這案子,要找廖。”黃曉瑞說,他去了幾次廖都不在,通過各種辦法找到廖的電話,但是對方一直不接聽。有一次他上午在法庭門口見到廖,廖告訴他上午有公務,讓他在辦公室等,黃等了一上午也沒見到廖回來,只好走了。
見不到人,也通不了電話,黃曉瑞只好給廖發短信,說自己開廠事多,不能為交個材料就每天來,也不見回復。黃曉瑞最後怒而發了個短信,稱“你們不要逼我了,我現在知道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滅門案了”。29日,他終於接到廖某主動打來的電話:你來吧,談一談。
黃曉瑞表示,發這樣的短信自己並非威脅別人,“只是明白了一個道理”。
黃曉瑞說:廖當面確認了那條短信是他本人發的,在一張白紙上寫下短信內容,然後讓黃簽字。黃要求把自己連續多次打電話、找人未果的經過加上才肯簽,遭廖拒絕。後廖出去,找了四五個身著便衣的人進來,這些人按住黃,廖給他強行帶上手銬。
杏壇法庭黃姓庭長及石姓法官說:黃曉瑞是因為被執行的原因,用短信威脅執行法警,因此按照法律拘留。黃曉瑞又拒絕被拘留,只好強制。讓黃簽字的紙上是 對 短 信 問 題 的 筆錄。他們並表示,當時執行的法警既有穿制服的,也有沒穿制服的。
從早上9時許到晚上7時,黃曉瑞被要求坐在法庭走廊,去洗手間都要人看守。法庭多次要求其簽字都遭拒絕,也未給他開銬。最後黃曉瑞妻子趕來哭勸他簽字,他最終簽了字被釋放。
律師說法
法庭程式或有不當
廣東源浩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發認為,在法官的辦公室對案件當事人採取強制措施,這個行為值得商榷。如果法官認為黃曉瑞所發短信對自己造成了恐嚇或傷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交由公安民警來處理,而不應該由法官自己來執行。
杏壇法庭如果認為黃曉瑞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在作出拘留之前必須經過院長批准,應當用決定書。從目前的情況看,法庭並沒有經過這些程式,所以程式可能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