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餐飲業使用「餿水油」問題持續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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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3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的採訪報道)四川媒體近日紛紛報道,有十數家火鍋店使用再加工的餿水油,引發輿論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關注。民眾敦促政府相關機構公佈真相,查處違法者。

四川省會成都的一家電視台近日播出暗訪視頻節目,曝光了成都餿水油,也有稱為「地溝油」的製作和銷售過程,並披露了餿水油銷售企業名單,其中有成都的20餘家知名火鍋店,引起了消費者關注。3月28號,《成都日報》、《成都商報》和《華西都市報》等多家媒體均在顯著位置以「成都13家火鍋店使用餿水油遭罰」為題,報道說,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食用油專項整治工作,但均未提交這13家使用餿水油的餐飲企業名單。為此,引起市民的不滿。一位成都市民向本台記者表示:

「我覺得應該是把真實的情況公佈於眾嘛。這個也應該讓消費者有權知道那些確實用地溝油,讓消費者都知道這些昧良心的商家使用這些地溝油,我覺得還是應該公佈出來的。」

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在3月28號的通報中表示,成都市谷豐香油坊因涉嫌非法經營、加工和銷售劣質食用油日前被查處,涉案人員也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官方稱,谷豐牌香油是用正規玉米油勾兌香精加工而成,並不是餿水油或地溝油。目前有關部門對違規購買使用谷豐香油的13家火鍋店作出行政處罰。通報表示,今後成都將強化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置和問責制度,特別是對不認真履職、推諉扯皮、食品安全信息報送不及時和處置不當等行為的政府行政責任追究。

本台記者於週一晚間致電成都市食品藥物監管局,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

「我不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這個是他們有關部門關注這些問題應該到有關部門,我不好回答這個問題好嗎?」

據四川新聞網報道,為了查證廣為社會關注的成都餿水油事件的處理結果,3月29號,四川新聞網聯合四川在線記者前往當地食品藥物監管局進行採訪。就公眾輿論要求強烈的曝光相關企業名單問題,食品安全督查處負責官員的表態是,這十數家企業的名單是否能公佈、是否要公佈,牽扯眾多方面,需要開會協商,再統一給媒體回覆。報道認為,民以食為天,對於已經查處並且證據確鑿的違法企業,相關部門為什麼還要將公布時間一拖再拖?再複雜的利害關係,也無法同老百姓的健康相提並論。

在北京的李方平律師認為,政府對於消費者權益和食品安全的保障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

「消費者權益法本身就有明確的規定,就是消費者有知情權。這種知情權的話一是來自於經營者,當然也來自政府,因為政府是產品質量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個責任部門吧。如果它明知道這樣的危害消費者權益的信息,它隱而不報的話,顯然就是對公民知情權的一種剝奪。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你只有讓公民享有知情權並且進一步的去追究或者說對政府的這種問責才能激活政府的這種監管吧。否則的話,食品安全體制是不可能真正的全面的落實。」

日前,中國媒體就全國糧油標準化委員會油料 和油脂工作組組長、武漢工業學院教授何東平,有關地溝油回流餐飲行業的報道,引起社會輿論對於食品安全問題的再次關注。而近年來,由於在中國連續出現的添加三聚氰胺的毒奶粉、有毒食品餐具和餐館用回收的地溝油做菜等事件。李方平律師認為,由關係到自身權益的消費者組成監督團體是目前在中國切實保障食品安全不可或缺的一環:

「本身根據聯合國消費者權益的準則的話,它也是鼓勵這種不同領域的消費者的結社,比如說消費者可以自行的組織而且成立一些團體,因為你只有建立有這樣的平台或者說這叫NGO(非政府組織)的平台也好因為這些與他們緊密相關,他才能發揮公民的積極性。才能夠建立一個全方位的監督體制。這種監督體制的話,當然包括媒體、包括政府、包括公民個人還有NGO消費者協會、尤其是公民及其公民的組織他不僅能夠去監督經營者,而且能夠監督政府。」

四川在線的報道引述一位網友的話說,在涉及食品安全問題上,政府有義務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有義務及時公布有關信息,能讓百姓放心消費、讓群眾不再「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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