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訴江案豁免權動議庭審聆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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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31日訊】被控犯有酷刑罪的江澤民等中共高官不應在加拿大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的動議庭審聆訊,今天在加拿大安省的最高法院結束,法官說案子涉及的範圍太大,太複雜超出豁免動議庭審範圍,需要另起訴訟。

今天是聆訊的第二天,原本是由介入的第三方陳情,但是早上10點一開庭法官就提出根據昨日控方律師的陳述,由於案子涉及的內容包括酷刑罪、國際法、中共國家政黨政權等問題,複雜程度已經超出本案所討論的有關豁免權的範圍,無法能在當庭解決,還需其他庭審聽證,為節省時間和法庭資源,避免重復,法官建議另起訴訟將這些相關問題放在一起審理。由於被告方缺席,法官在徵詢了原告律師意見後,經過2小時休庭審議,最終決定取消這次國家元首豁免權的動議聆訊。

原告律師凱特•開普頓:“可能會重新提出一個被告缺席審判的動議,能讓法庭根據事實卻認被告的責任,會包括昨天和今天所提出的他們因酷刑罪不能被豁免的動議及其他一些指控,動議可能會直接轉成庭審。”

加拿大國際公義中心法律協調員麥特•恩森布蘭特也表示會在未來的庭審中再次提請申訴:“我們期待下一個庭審,提交我們的申訴給法官,嚴重踐踏人權罪行的不能被豁免起訴。”

2004年11月15日,加拿大公民張崑崙及其他5名安省居民,向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提交一項民事訴訟,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及中共高級官員李嵐清、羅幹、劉京和王茂林,這些人對6名原告和幾十萬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和迫害負有主要責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00萬加元的賠償金。

目前,法輪功學員已經在世界30多個國家,對江澤民及其他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提出了超過50項法律訴訟,一些訴訟已經在缺席審判中勝訴。

此次“訴江案”的聆訊,以及法輪功學員收到江澤民等中共官員迫害的情況,受到加拿大十幾家主流媒體的關注和報導,包括加拿大最到的通訊社加通社和最大的全國性電視臺之一CBC等媒體的報導。

新唐人記者蕭然加拿大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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