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有案遭退回起訴方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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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20日訊】四川自貢的維權人士劉正有及其妻子,被當地警方指控「涉嫌詐騙罪」一案,檢察院週五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劉正有的代表律師鄭建偉認為當局故意拖延,該案可能三個月後才開庭,明顯是要打壓他。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星期五,代理劉正有案的重慶律師鄭建偉表示,當天接到自貢市檢察官的通知,指劉正有案已退回起訴方「補充偵查」:「他本人這個案子『退偵』了,退回匯東新區公安分局『補充偵查』,上午和檢察官通了一個電話,他就是(說案件)有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然後他們退回,補充偵查,因為3月17號已到期,他(檢察院)要送上去(法院)起訴他,有問題。用程序的方式延長對他的羈押。」

去年11 月11日,劉正有在家中被8名公安強行帶走,12月7日,公安以「涉嫌詐騙罪」將他及其妻子胡玉蘭正式逮捕。今年一月中旬,匯東分局指他們涉嫌偽造就業經歷,騙取退休金,將案件移交檢察院。

根據法律程序,檢察院應在本週三或之前,將案件提交法院審理,但卻出現了新情況。梁律師認為,另有兩名與劉正有案相近,但情節更為嚴重,騙取養老金和販毒的涉案者,卻獲得較輕對待:「因為我們此前已經向檢察院提出劉正有無罪,並且提出申請取保候審,但是遭到拒絕,我們還指出馮桂琴和馬興權,他們的行為從指控來看是非常嚴重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馬興權和馮桂琴卻被取保候審,而劉正有不能取保候審。」

鄭律師表示,打算再為劉正有申請取保候審。

被同案起訴的胡玉蘭,隨著劉正有案件退回,其辯護人北京的張凱律師對記者說:「我覺得他們是同時『退補』,他因為是同一個案件,他現在退補的理由是證據不足,目前為止,他掌握著什麼證據,我們也不知道,因為按照法律規定,我們現在都不能看證據,只能看非常有限的材料,這個案件只能繼續等待。」

劉正有因長期幫助失地農民依法維權,並公開發表文章,揭露上訪民眾遭受迫害等社會問題,受到當地民眾的信任和尊重,被稱為「自貢民間信訪局局長」。與劉正有數十年之交的維權人士羅世模,被戲稱為「自貢民間信訪局辦公室主任」,他指當局誣告:「今天是19號,應該說檢察院(將案件)送到法院,今天是最後期限,17號就應該送,今天還沒有送,不知道怎麼樣事情,劉正有何罪之有?我早就認識他了,他當時是農民,很規矩的一個人。」

劉正有被抓的當天,羅世模也在現場,他說:「官方說他是涉嫌詐騙,當時公安部門問過我,我問他們,他犯了什麼詐騙,他詐騙了誰,錢、財物還是哪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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