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遵守《國家感謝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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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採訪報道)中國網民起草一份《國家感謝法》,引申人大代表於再清觀點,嘲諷強迫性愛國主義。

近日「感謝國家」正在網絡上被瘋狂傳播,成為了中國的新流行語。知名80後作家韓寒,在3月12日晚上2010年中國汽車拉力錦標賽的賽前新聞發佈會上開場白就說:「感謝國家,感謝黨,感謝組委會,感謝父母!」,引來全場的哄堂大笑。「感謝國家」成為新詞,原本來自於人大代表於再清在兩會討論中對冬奧會冠軍周洋沒有首先說「感謝國家」,而是先說感謝父母的批評。受到于再清的言論影響,在之後一次的電視採訪中,周洋已經被迫改口,把感謝父母放在了第五位。

于再清的言論引起了網民的連串抨擊,於是「感謝國家」很快成為人們的口頭禪。 星期日,網絡上出現了一份洋洋灑灑的法律文本,這篇標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感謝法》首先發自「法天下」社區網站,作者李紹章(網名「土生阿耿」)用超過 7千字的標準格式「約定」了中國公民在何種場合、對何種人必須「感謝」,共六章,55條。其中第5條第1款說,感謝應當堅持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這樣的說法在中國教育守則中屢屢出現。35條第1款則說,感謝人以國家作為被感謝人的,應當充滿真情實感並保持純粹,不得同時感謝其它被感謝人。

這部「國家感謝法」,與其說是法律文本,不如說是諷刺作品,在其中反映了在中國官員和平民的差別,國家對民眾的忽視,以及教育對個體的摧殘,和諸多在「愛國主義」的幌子下所形成的種種扭曲現象。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者滕彪星期一向本台表示:「一方面是意識形態的問題,集體主義把個人總是放在最後,個人要服從集體,小家要服從國家。在民主自由的體制下,是個人主義的,每個人是一個主體,然後投票來選出公共的管理人員,而且各個地方都是自治的。中國的權力來源不是這樣,基本上和民眾的意願沒有什麼關係,就是一個專制的體制,沒有經過人們投票。」

這份「國家感謝法」很快在網絡上被瘋狂轉載,一天之內有超過5千多個網站轉貼了這個文本,並在新浪微博和推特頻道中引發了熱烈圍觀討論。有網友說,按照此法,周洋肯定是「違法」了。還有網友說,這個國家有那麼多困難,好多民眾根本無力支持自己的病痛、教育,卻要人民先感謝黨和國家。

一位毒奶粉家長蔣亞林告訴本台記者:「國家應當作為中間人,一個公平的仲裁者站在中間,按照法律的規定來維護孩子的公平合法的權利。但是,現在完全做錯了地方,現在還在到處打壓,前兩天派出所的還來,說讓我不要發帖,讓我消停一點,不要說話。要是他們不縱容,我的孩子會結石嗎?我會費那麼多心,操那麼多力嗎?我會現在寢食難安嗎?我當然感謝,我要一輩、一輩地感謝下去。」

許多網友響應用「感謝國家法」來消解虛偽的強迫的愛國主義。網友霍炬在微博客頻道上表示:「我會一直感謝下去,直到一部分人聽到就條件反射的大笑,另外一部分人聽到就條件反射的嘔吐。」

網友楊立才說:「為什麼在中國會有感謝國家、感謝黨的說法,首先是因為黨已經成為了最大的奴隸主,這個國家所有的資源,所有的人,甚至所有人的生命都被認為是黨賜予的。網友的說法是非常好,非常正確的。在一個國家壓迫宗教,壓迫甚至到社會的每個末梢的地方,如果不懂得去適應,可能生存上就會有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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