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12日訊】法律戰(lawfare)是指一個國家通過利用、操縱另一國家的法律系統來引導媒體和大眾輿論,從而達到其特殊的政治和軍事目的。近日,來自美、英、法等國家的律師和外交官在紐約律師協會舉行專題會議,對此問題進行討論。
法律戰是集權國家使用的一種企圖對抗西方自由社會的手段。1999年,中共出版的《超限戰》一書中就已經把法律戰列為重要的非常規軍事手段之一。
在這次研討會上,與會者著重討論了法律戰涉及的三方面內容:
1、限制涉及國家安全的言論自由
2、民主國家合法性的喪失
3、以打擊恐怖主義為由限制民主權利
法律戰集中針對民主與法制的道德基礎進行攻擊。與會者討論了伊朗、哈馬斯、中共等政權使用法律戰的各自特點。目前,美國已成立專門機構進行研究。
新唐人實習記者郭瑩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