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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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6日訊】 明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中國人關於走“改良”還是“革命”之爭,也爭了一個世紀。對於目前的中共專制,最近這些年來,主張改良、漸進改革的聲音,在中國文 化人中較占上風。“改良派”的主要理由是:其一,改良漸進可以不流血,代價小;其二,辛亥革命沒有帶來民主自由,而是軍閥混戰,最後共產黨專制;其三,今天中共擁有龐大武力,人民沒有推翻它的力量。

但這次溫和改良派向中共諫言被重判事件,再次引起改良和革命之爭。“革命派”指出,面對這樣的暴政,改良這條路是走不通的,不僅自取其辱,還誤導民眾,無法創造推翻專制的契機。

那麼這兩種意見,到底哪一種更有道理,更有可能解決中國的問題?一廂情願的設想是沒有意義的,只有從世界歷史的經驗,以及辛亥革命本身的教訓中,或許才可能得到一些真正的啟示。

武裝革命是“另一種途徑”

在人類歷史上,一直有限制絕對權力的呼聲,早期是用上帝來制約國王,第二階段是強調自然法、普世價值,最後是今天的議會政治。近代自由主義主要發端於十八世紀,當時隨著工業革命、中產階級的興起,人民要求限制君王權力,呼喚自由、平等。

據美國政治學者華特金斯(Frederick Watkins)所著的《西方政治傳統》,十八世紀時,從俄國的皇帝,到西班牙、奧地利的統治者,都感受到改革氣息,因而做出政策調整和讓步,走向開明專制。當時不少歐洲知識分子認為,“啟蒙運動的理想,可以通過開明專制的措施得以實現。”

但“第一個暗示人民必須選擇另一途徑來解決政治問題的事件是美國革命。”美國人民拿起了槍杆子,用武力革命的方式,推翻了英國殖民統治。美國的建國先賢們和當今中國文化人的想法不一樣,他們堅信,面對暴政,人民有武裝自衛的權利,有用革命推翻專制的權利。

在歐洲,當時不少知識人對君王的 “開明專制”抱有幻想,但普通民眾的“態度逐漸轉變成批判式的,最後終於演變成革命的心態”。認識到“除了以革命解決之外,別無他法。”在美國革命的十多年之後,法國大革命就爆發,推翻了路易十六的專制王朝。

美、法革命為何結局不同?

有些中國知識人用法國大革命後期出現羅伯斯庇爾的斷頭台(恐怖濫殺)來否定“革命”方式。但同樣是革命,美國革命不是成功了嗎?這裡關鍵在於,推翻專制王朝之後,以什麼樣的理念和原則,建立一個新制度。

對 法國大革命有深入研究的法國作家雨果,在其《九三年》這本名著中,對這場革命持這樣的看法:路易十六的王朝是腐敗、專制的。擁戴國王的老伯爵,其莊園的 “塔樓”代表君權、特權、神權。這塊土地灑過太多的鮮血和眼淚,埋有太多的屍骨和罪惡,它孕育反抗和革命的種子;最後“斷頭台”暴怒地站起來跟 “塔 樓”對抗、復仇。雨果雖然非常嚴厲批判、否定羅伯斯庇爾的“革命”,甚至說“大革命就是斷頭台”,但他仍然認為,推翻路易十六專制的革命是必要的,只是大 革命錯在建立了更殘暴的統治。《九三年》裡的英雄是維護君主制的老伯爵,但雨果本人認同的是共和的理念;用他的話說,需要一種有人道主義精神的革命。

同 樣是“革命”,為什麼美國和法國的結果不同?就在於美國人實現了雨果的夢想,人道主義成為革命的核心價值。美國人革命的目標,是使人成為自由人,保護個人 的權利。美國《獨立宣言》把人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利,提升到“是上帝給的、是天賦的”這樣絕對的地位,以此來保證這些個人權利不被任何力量剝奪。 《獨立宣言》的精神,體現在11年後制定的《美國憲法》,其宗旨是“保護個人權利,限制政府權力”。

哈 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對美國先賢非常敬佩,他說,“美國人特別幸運,其它民族似乎都不及他們,因為在他們的領袖當中有不少是深刻的政治哲學家。”雖 然獨立戰爭時美國在各方面仍極為落後,“但在政治科學領域中,美國卻處於第一流的地位。”美國的建國先賢們“不僅通曉古典傳統,而且對英國思想家所提出的 種種理念也了如指掌。”哈耶克所說的“英國思想家的理念”,就是指英國以“輝格黨”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義者。所謂古典自由主義,按哈耶克的解釋,就是把自 由,而不是平等或民主,作為主要追求目標。當時美國的建國先賢,清晰、熱情而堅定地信奉這種自由主義。哈耶克說,“當時對輝格諸原則的信奉,已達到這樣一 種程度,甚至連華盛頓的士兵都穿著具有輝格傳統的‘藍色加米黃色’的制服,一如英國議院中的foxites的顏色。”

正 是把個人自由作為根本,而不是平等或民主,所以傑佛遜起草的《獨立宣言》,全篇沒有提到“民主”,重點是強調個人權利。隨後的《美國憲法》(譯成中文一萬 多字)也通篇沒有“民主”兩字。這是美國先賢深思熟慮的結果,就是要防止以“民主的名義”,“人民的名義”,“多數的名義”,剝奪個人的權利。正是對“個 人權利”這樣極為重視並用法律嚴格保障,美國才沒有出現法國大革命式的斷頭台和暴民政治。

法國大革命雖然是受美國革命鼓舞而爆發,當時也制定了《權利法案》,想保護個人權利,但很快法國人就提出“人民主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結果,今天羅伯斯庇爾用 “人 民”名義,明天馬拉和丹東用“人民”名義,剝奪了一個個具體個人的權利,最後他們自己也被“人民”送上斷頭台。哈耶克說,“導致整個結果的決定性因素,是 法國大革命所創造的這樣一種信念:既然所有的權力最終已被置於人民之手,那麼一切用來制止濫用這種權力的保障措施,就變得不再有必要了。”“法國大革命從 未達到美國革命的那種成就,即沒有制定一部對立法權力施以限制的憲法。”《論美國的民主》作者托克維爾也說,法國大革命的根本問題是沒有解決“行政機構的 權力問題”,沒有從根本上保障個人權利。而隨後的拿破侖政權,更是強化政府權力,而“較少關注對個人自由的保障”。

辛亥革命的正義性

中國的辛亥革命也有同樣的問題。面對腐敗、專制的清王朝,用革命推翻它是必要的。慈禧太後等頑固派拒絕改革,使康梁等保皇派的改良諫言沒有實質效果;戊戌變 法完全失敗。當時只有革命,才能結束皇朝制度。這場革命的正義性、道義性、必要性,今天來回顧和評估,仍是必須肯定的。問題出在革命之後,國共兩黨都沒有 走美式的以保護個人權利為核心價值的建國之路,因為不僅在中國的政治領袖中,而且在幾乎所有知識分子中,都沒有人高舉出“保護個人權利”的大旗,甚至對個 人權利意識根本沒有概念。在思想理論遠沒有到位的情況下,中國的革命最終走向獨裁專制是必然的。

辛 亥革命之後八年,中國就爆發五四運動。我在“從否定五四運動開始”和“火燒趙家樓燒毀中國”這兩篇文章中曾詳述,五四運動怎樣使中國走向法國大革命式的、 以群體名義剝奪個人權利的專制之路。從五四運動的領導者(陳獨秀,後成為中共總書記)、口號(反帝反封建,實為排外、煽動民族主義和摧毀倫理道德價值)、 結果(中共興起)這三方面來看,這是一場煽動集體主義,走向集權主義的運動。而“火燒趙家樓”則是典型的以愛國的名義剝奪個人權利(燒毀私宅,群毆嗜血)的暴民運動。毛澤東後來領導的湖南農民運動,文革紅衛兵的打砸搶,和火燒趙家樓的本質是一樣的。今天共產黨仍以這種群體名義剝奪個人權利,其集權本質沒有任何改變。

哈 耶克深為感慨美國人的幸運,因為他們的建國先賢是一批頭腦清晰的政治哲學家。相比之下,中國當時的主要思想者,基本是集體主義者(而不是個人主義的提倡 者)。鼓吹共產革命的陳獨秀不必說(陳晚年肯定英美價值,但晚矣),連被稱為自由主義先驅的胡適,當時去了趟蘇聯,回來就歌頌社會主義(實為群體主義)。 研究這段歷史的中國學者袁偉時曾說,當時中國的知識分子,無論國民黨的,共產黨的,還是民盟的,“共同理念是:私營經濟和私營企業家是社會不公乃至罪惡的 源泉”,幾乎清一色主張國有化、國家主導的計劃經濟,這跟美國的個人權利至上完全不同(個人權利的最重要體現之一是個人財產權)。西方所以建立起市場經 濟,主要是強調和實踐了個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原則。

在五四和火燒趙家樓的集體主義意識形態下,共產黨以群體的名義,人民的名義,奪取政權,建立暴政,專制至今。國民黨雖有所不同,提出“軍政,訓政,憲政”三 階段,最終目標是憲法政治。但這個軍政、訓政要多少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結果三階段說等於給了獨裁者專權的借口。蔣介石在台灣一直“軍政”到死,父子倆 用軍事戒嚴法統治了三十八年,連國民黨自己通過的憲法都不實行。

用革命結束專制是必要的

今天,回顧世界和中國歷史,至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

第 一,用革命的方式結束專制是必要的。美國革命當然是成功的樣板,即使法國大革命,中國的辛亥革命,甚至俄國革命,都是專制王朝的腐敗和殘暴導致的必然結 果。看過《日瓦戈醫生》的人可能會記得那個俄國青年,他參加的和平示威,被沙皇的馬隊砍殺、鎮壓,無數人陳屍街頭。他捂著手上的血說,“再不會有和平游行 了。”他藏起了槍,參加了革命。正如美國《獨立宣言》所說的,“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暴政之下時,人民就有權、也有義務推翻這樣的政府。”

反對革命的中國知識人,總願用英國光榮革命(1688年)為例,強調那場革命就沒有流血,沒有社會動蕩,卻使英國走向了議會政治。但很多人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前提:英國光榮革命絕不是改良派用下跪、諫言、懇求權力者的方式完成的,而恰恰是用武力進行的。是荷蘭軍隊攻進英國,用槍杆子趕走了暴君。那場革命之所以沒有流血,是因為國王詹姆士看到敗局已定,倉皇逃走,等於“投降”;而不是他主動開恩、接受諫言,讓步妥協的結果。而在這之前,詹姆士國王就曾對改革派進行了嚴酷鎮壓。所以英國的這場君主立憲變革,仍被稱為“革命”!而趕走暴君之後,英國人首先做的是簽訂了《人身保護法案》,強調保護個人權利,限制統治者的權力(國王的權力轉到國會)。所以中國人需要再清晰地明確一次:英國的“光榮革命”同樣是靠武力解決了專制強權!

高舉保護個人權利的大旗

第二,用革命結束專制之後,關鍵是以什麼原則和理念建立新制度,是保護個人權利,還是繼續高舉至今無數中國文化人推崇的群體、國家、民族利益的大旗?只有把保護個人權利放在高於一切群體、“人民”的利益之上,才可能建立一個真正的憲政共和國。

今天,在中國民運組織、異議人士中,沒有任何人主張結束中共專制之後,要建立另一個獨裁制度。而且蘇聯及整個東歐共產國家垮台之後,全都建立了民主制度,所以沒有理由和根據說,中國人在結束共產暴政之後,就會走跟俄國及東歐國家不同的道路。

改 良派可能會說,那怎麼個革命法,可行的道路在哪裡?道路在正確的思想精神指導下就會走出來。具體方式,沒有誰可以准確制定和預測。但只要傳播中共是邪惡, 是狼,必須結束它,才有民主政治可言。只要這種理念深入人心,就會有推翻中共暴政的契機出現。而一味諫言請求,用多大的善意,也改變不了獨裁者的本性,更 不可能創造結束專制的契機。古語說,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不把敵人當敵人,不知敵人本性,怎麼有戰勝敵人的可能?那“己”的力量在哪裡?在每一個追求 自由的人心中!天下從來沒有任何力量,超過人心中追求自由的力量大!這個力量,使全世界多數國家成為了民主國家,中國人絕不會例外!

當 年薩哈羅夫、索爾仁尼琴們強調必須結束共產暴政時,完全不知道後來是葉利欽站在路障上,振臂高呼,最後有七十年歷史的共產帝國,三天就垮台了。他們當年完 全不可能預測是這種方式。當年如果有像中國改良派這樣的人去質問他們,你給我說說,怎麼結束共產黨?他們也一定無法回答,但他們確信:共產黨是邪惡,一切 專制獨裁都是絕不可忍受的邪惡,對邪惡不可再抱任何幻想,必須用一切手段結束它。堅定、清晰、不斷地傳播這個信息,讓這個信息深入人心,就有推翻專制的契 機、奇跡出現。結果,他們成功了。

別再夢想“朝野良性互動”

今天,對於中國知識分子來說,不用你“原創”,你只要學習美國先賢的思想精神,“copy”俄 國以及東歐知識分子的經驗,中國革命就有成功的可能。今天的問題是,很多人總是強調中國現實的特殊性,把眼光盯在統治者身上,幻想皇帝能接納諫言、開明起 來,而不是把眼光放到民眾身上,靠民眾覺醒後產生的力量。不少人一直期待“朝野良性互動”。問題是,在野,就有“上朝”的可能。但共產黨承認你“在野” 嗎?它只知道要拼死保住自己的朝廷。

思想是行動的前提和基礎,在今天中國知識界那極少數要挑戰專制者的人中,如果“諫言”“改良”的聲音還是主流的話,那麼共產專制在中國的結束就仍是遙遙無期。

百 年前的戊戌變法,以康梁逃亡國外,譚嗣同等六君子被殺害結束。百年後今天中國的現狀,連戊戌變法前的中國都不如,豈止不如,幾乎是沒法比。戊戌變法之前, 康有為、梁啟超等人,可以在全國到處結社、出版刊物,領導思想風潮,宣傳鼓動維新改革。而今天,在中國沒有任何結社的可能,更沒有任何出版自由。一個溫和 的諫言,都絕不可能在任何中國報刊發表出來;一個溫和諫言的執筆者,都被投入監獄,中國人還要繼續一廂情願地期待共產黨改革嗎?難道現在還不到理直氣壯地呼吁要用革命結束中共政權的時候嗎?

(原載《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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