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26日訊】河南一名青年因案被帶到公安局調查,數天後離奇死亡。他的家人發現屍體多處出現不同於正常死亡的傷痕。公安表示不清楚案件。有律師指,在一些落後地區,公安濫用刑訊逼供審查犯人。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魯山縣青年疑在公安局死亡及身體多處受虐案件,魯山人民醫院急診科一名醫生向記者表示,翻查紀錄,從週日(21日)到週四(25日),急診科沒有病人死亡紀錄,也沒有一名王亞輝在此急救,所以沒有死亡紀錄,但該名醫生表示,如該名青年犯案,警察或會送到太平間。他說:「沒聽說有人死亡,他由警察送過來,如果有案件,要是有案件,可能已送到太平間。」
魯山人民醫院太平間一名職員指,現時屍體已不在醫院,已被家屬在數天前領走,這名死者情況特別,沒有醫院的死亡紀錄,所以沒有登記死亡原因。她說:「家人已弄走,不知弄到那裡去,他這個是案件,醫院不管的。那天反正來了很多警察,他家裡也來了很多親戚,有很多人,然後又很多警察來,屍體不見在這裡了。」
案件週四在當地媒體爆光後,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致電至魯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及辦公室,公安一律表示不清楚案件。
而河南電視台報道,河南省平頂山魯山縣22歲男子王亞輝,2月18日被魯山縣第三區刑警帶走,家人接到公安機關通知,他已經意外死亡。王亞輝的舅母吳女士表示,公安向她說,他到派出所時是健康的,期間他說肚疼,之後因臨時突發病而死亡。
2月22日,吳女士在醫院停屍間看見了王亞輝的屍體,發現手上全是瘀腫,青紫,頭上有個洞,都爛了,腰部也有一個洞,脫掉衣服看,乳頭被割掉,生殖器已青紫色,爛了。報道指,從家屬拍攝王亞輝的照片,身上出現不同於正常死亡的傷痕。
報道引述魯山縣公安局姚主任表示,王亞輝是涉及偷車被帶走,民警向王亞輝提出正常提審,提審過程中,他開始不舒服,隨後被送醫院,至於王亞輝家屬提出有關死者身上的傷痕,姚主任說不太清楚。
據了解,北京律師李敦勇表示,以往他在檢察院專門負責刑訊逼供案,公安如在審問疑犯時,導致他受傷或死亡,按照刑法,可起訴公安刑訊副供或故意殺人罪,但一般很難入罪,除非疑犯嚴重傷殘或死亡,公安局才會調查,調查也很困難。
李敦勇又指,湖南及河南等較落後的地區,派出所會採用刑訊逼供的手法,審查疑犯,他曾處理河南鄭州一宗案件,知道鄭州有派出所的公安把一名女疑犯打至重傷,由於看守所規定不可打疑犯,一般逼供或打人都會發生在派出所。
他說:「那派出所內有個叫健身房的地方,裡面就是打人的地方,一名女的被打得很厲害,打傷以後治療一段時間才送到看守所。打人的方式聽說當時用鋼夾到他的腿上,然後幾個人在上面踩,把頭往後揚,然後向鼻子裡灌水。」
除了公安局,看守所也出現異常死亡案件,新華社報道,2009年12月21日,山東濟南疑犯李連城在江蘇泰興看守所羈留期間死亡,疑犯雖然身上有傷痕,醫院仍以腦部出血,屬正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