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拘留所將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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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2月23日訊】中國公安部監所管理局發布《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指導意見》,要求三級以上拘留所在2010年底前必須實行管理教育新模式;2011年底前,所有拘留所全部實行。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2月22日,中國公安部發布的《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指導意見》指出,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新模式,核心是實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教育矯治違法人員為根本目的。在紐約市從事律師工作的葉寧先生,就公安部有關改善拘留所管理的指導意見是否會得到有效實施的這個問題表示,這個意見書為什麼來自公安部,而不是來自司法部,或為什麼不由人大來制定有關法律感,令人困惑:

「大家都知道,中國還不是一個完全的非常完整的法治國家。一般來講這樣一種意見還不能形成具有約束力的。因為它既不是人大常委會的立法,也不是國務院系統的行政法規。所以這個意見還不具備法律的約束力。應該是反映了有關的行政部門的一種意向。它本身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但是這個意見就說明中國目前司法系統當中在獄政管理上面存在的問題確實是非常嚴重。比如講像雲南省發生的『躲貓貓事件』等等。其實這是一個普遍性的現象。中國公安部有這樣一種要改善獄政的意願。但是我覺得非常的奇怪,這樣一個意見書應該是由司法部,或者是由司法部會同公安部來共同制定。而不應該由公安部單獨出台來提出這樣一種獄政管理的綜合性的整體意見。」

而獨立中文筆會會長廖天琪女士則表示,這個意見書說明,中國公安部開始注意到國內近年來多次出現被拘留人受到虐待甚至被打死的事件,已經引起眾怒:

「確實在社會上這方面的討論是相當的多。為什麼呢?因為出現了很多有人死在拘留所裡面,或者是有的人在裡面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造成的重大的事故。引起了社會上的討論。在中國政府要立一個法,中國政府總是走在民間的後面。拘留所的這個條例就是同樣的一個情況。一般被拘押的,比如出入境觸犯了法律的話會被拘押;或者是你沒居留證你要被拘押;或者你參加遊行示威被公安警察抓起來也被拘留;另外還有兩種,一個是法院還沒有判刑,但是它會說這個人可以被拘留那麼他就被拘留;還有第四種,就是公安或者國安說這個人要被拘留起來,一些異議分子什麼的,這中間出現了很多問題,因為這裡面的法律實在太不完備了。現在中國政府開始要改善這個問題。我想這是跟上形勢來做的一個不得已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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