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八萬收五千 投資人作證鄧越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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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2月23日訊】今天,涉嫌金融欺詐和違規操作的鄧越文案進入證監會聽證的第四天。第一位投資人出庭作證,表示她總共投資八萬加元,但只拿回五千塊錢的利息。根據證監會的要求,媒體不能透露她的姓名。

這名投資人是一位女性,講廣東話,2002年10月來加拿大,原來從事食品行業,現已辭職。其丈夫從事汽車修理工作。

該證人表示,她在2008年4月,經一位在鄧越文公司投資的朋友介紹,聽說了鄧和麥博公司。鄧說自己主要做外匯交易,風險較小,承諾每月2%的回報率,如果投資超過3萬,則月回報率3%,並表示,投資6個月後可隨時取回本金及利息。

證人在2008年4月和7月,分別投資3萬和5萬加元,購買麥博公司的債券,並收到麥博公司出具的投資回報保證書。但她只在08年8月及10月分別拿到3500元和1500元利息。

證人表示她而從其他中文網站了解到,鄧多次捐款慈善事業,並在海內外獲得過“傑出華人”等多項榮譽,因此信任鄧。

但2009年3月,證人聽說麥博公司經營出了問題,曾書面要求拿回本金和利息。但麥博公司已經無錢支付。

聽證會明天繼續,由鄧越文的律師詢問這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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