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接種疫苗引發疾病 起訴醫院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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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31日訊】河北唐山訪民魯早明近日向自由亞洲電台反映說,當地醫院在明知她的孫女毛洪洋發燒的情況下,為了賺錢,還給她接種流腦疫苗,結果讓毛洪洋染上了腦膜炎等多種疾病,造成智力低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當地法院駁回了毛洪洋家人對醫院的起訴,讓他們找「相關部門」解決問題,而毛洪洋家人上訪過程中多次遭到抓捕、拘留,至今未獲分文賠償。





「 是測體溫了,37.3度。她說她們孩子這兩天有點感冒,我說她到那兒先看病,說剛在家量的多少度,再決定給打不給打。(毛洪洋打疫苗以前到你那兒看過病嗎?)沒在我這兒看過。(她現在的狀況跟發燒打疫苗有關係嗎?)我也不敢下決定,我也說不好。「

因為免疫接種本上註明了發燒為接種禁忌症,根據村醫趙立紅的建議,魯早明帶孫女到豐潤鎮中心衛生院,說明孫女體溫偏高,要求先給孫女看病,再決定是否接種疫苗,而接診大夫李連奎沒有作任何檢查,要求魯早明先帶毛洪洋上樓接種流腦疫苗。魯早明回憶說,





魯早明說,李連奎隨後開了1盒叫「再林」的消炎藥,讓魯早明回家給孫女吃兩天。而回家後,魯早明一直擔心的問題變成了現實。毛洪洋先是出現嘔吐症狀,2月1 號,也就是接種流腦疫苗後的第三天,她又出現抽搐、高燒不退,被送往豐潤區中醫院急診搶救,診斷為化膿性腦膜炎。毛洪洋後被轉往唐山婦幼保健院等多家醫院治療,被查出顱內感染、肺結核和心臟病,家人幾次接到醫院下達的病危通知,把毛洪洋帶回家,用藥維持。2002年夏天,毛洪洋頭顱變形,被診斷為腦積水。魯早明說,毛洪洋接種流腦疫苗前非常健康,六個月大就會站了,而接種流腦疫苗後變成了一個四肢癱瘓、智力低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殘疾人。魯早明認為,13塊錢的接種費和要完成85%接種任務的文件讓接診大夫李連奎不顧毛洪洋發燒,強行接種,才造成了現在的悲劇。

「這孩子是因為發燒,抵抗力不強。打上流腦,它是個病毒,正常孩子反應都特別大,咱們孩子本身她發燒,抵抗力特別弱,所以打上這個針就引起合併症了。他最大的缺點是發燒,不應該打疫苗針,這是國家規定的禁忌症,我那個(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的)司法鑑定說的特別明白,我們家長也做到告知義務了。」

毛洪洋家人到豐潤區法院起訴豐潤鎮中心衛生院,法院不予立案,負責處理醫療事故的衛生局醫政科也對毛洪洋的問題不予理睬。經過魯早明的多年上訪,2005年6月,豐潤區法院終於給予立案,不過,接受法院委託鑑定醫療事故的唐山市醫學會,在2006年3月做出了「不予受理」的答覆,說毛洪洋的病例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不是醫療事故,不屬於醫學會鑑定範圍。2006年8月,豐潤區法院做出裁定,駁回毛洪洋家人的起訴,說毛洪洋的問題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爭議糾紛,不屬於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範圍,根據國家規定,這種糾紛應到「相關部門」申請解決處理。2006年11月,唐山市中級法院以同樣理由駁回了毛洪洋家人的上訴。毛洪洋家人又向河北省高院申訴,河北省高院先是不予理睬,後又說毛洪洋的案子超期,沒法立案。

魯早明認為,毛洪洋是因為醫院違規接種引發疾病和殘疾的,屬於醫療事故,而法院和唐山醫學會把毛洪洋的問題定性為接種糾紛,不予受理是為了踢皮球,不得罪醫院和衛生局。通過法律求得賠償的路被封死了,毛洪洋家人只能寄希望於上訪,而由於接種事故的賠償大部分應由政府財政承擔,在中國到政府部門上訪無異於「與虎謀皮」。魯早明說:

「因為河北省有政策,孩子接種這塊出問題,跟在醫院做手術(醫療事故)兩碼事。在醫院做手術(事故賠償)是,醫院多出,衛生局少出。打疫苗這塊兒,衛生局的錢跟財政是一筆錢,衛生局多出,醫院少出。所以我這官司難度就在區政府這塊兒,簡直是區政府說了算。」

記者就毛洪洋的賠償問題致電豐潤區衛生局醫政科,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在詢問了記者的身份後表示:

「現在領導有到北京開會的,有一部份下鄉了。我不清楚,我是新來的。(現在這個接種事故還歸你們管嗎?)在我們這個部門管,但是是聯合的,不是一個科室管,因為她這個涉及到好多問題。(現在對她有沒有賠償?)您說的這個事件因為我沒趕上,我剛到這兒,這個事件沒經歷過,我還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

豐潤區豐潤鎮中心衛生院的李連奎醫生則表示,02年1月醫院給毛洪洋接種流腦疫苗時並不知道她在發燒,毛洪洋現在的情況也與接種無關。

「(李連奎醫生嗎?)是。(我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魯早明為她孫女的事兒上訪,她材料上講的是不是事實?)02年的時候她到我們醫院打防疫針了。(當時她發燒了還強制給她打的嗎?)沒有這回兒事。當時她跟打防疫針的說一下就行了,她也稀里糊塗,她也沒說,就打上了。(她沒告訴你們發燒就打了?)沒有。(後來產生這些疾病跟當時打針有關係嗎?)她說有關係,我們認為沒關係。(她現在上訪對你們中心衛生院或者你個人有沒有什麼壓力?)我們沒有壓力,那是她個人的問題。(你接種這些年來,有沒有發生過跟她孩子類似的事情?)沒有,以前以後都沒有。」

毛洪洋的爸爸毛立新說,毛洪洋出事兒前他在鋼廠上班,每月能掙兩千塊錢,毛洪洋生病後,爺爺毛友財被累病住院,毛立新無法工作, 也失去了收入。

「毛洪洋生病以後還上了一些班,但是等我爸住院,徹底就完了,我爸一住院,這孩子就誰也弄不了了。我現在不能工作了,因為我父母年歲大了,抱不動了,我女兒現在好幾十斤,五六十斤了,我父母年歲大了,抱不動這孩子。他們經常去上訪,我得在家看孩子。(你自己對將來有什麼打算?)那有什麼打算?只能這事兒完了,再想吧。現在官司這樣,也幹不了啥。」

毛洪洋經法醫鑑定為一級傷殘,至今未獲分文賠償,而魯早明和老伴毛友財卻多次遭到截訪人員的抓捕和拘留。從2007年開始,每逢「兩會」、「國慶」等敏感時期,當地截訪人員就開始監控毛洪洋家人,不讓他們出門,其中,08年7月14號到9月20號, 9名截訪人員在毛洪洋家門口看守,確保毛洪洋家人不在奧運期間去北京「添亂」。毛友財在去年9月和12月兩次被拘留,並被警告,再上訪要被勞教。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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