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關母女看守所8天 警方錯了當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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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18日訊】46歲的南昌人王梅和其25歲的女兒楊樺從未去過安徽宣城,去年12月30日母女倆竟被宣城警方錯當成當地一起詐騙案的嫌犯,被南昌桃花鎮派出所錯關在看守所8天。今年1月6日,經調查核實,王梅母女未涉嫌犯罪,宣城警方又將她們釋放,至今也未給受害母女倆一個說法。

至今未給任何說法

據大陸媒體報導,17日是王梅母女倆被無罪釋放出來的第12天。“只要一想到那些在看守所的日子,我全身就會發抖。”王梅說,她們母女倆至今都不能從陰影中走出來,尤其是女兒,自打從監獄回家後幾乎每晚都睡不好,並且不停地做噩夢,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創傷。王梅的丈夫楊海說,妻子和女兒現在雖然回到家裏,他仍非常擔心,女兒上街一看到員警或警車就害怕,他不知道女兒何時能回到以前的正常生活。

“令我們心寒的是,宣城警方至今未給一個說法,甚至連一個賠禮道歉的電話都沒有。”王梅的丈夫楊海稱,目前正在聯繫律師,計畫本周和律師一起到宣城去討說法。

再三說“抓錯人了”也不予理睬

王梅母女倆是在去年12月30日下午被關進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直到今年1月5日上午,偵辦此案的安徽宣城警方才趕到看守所直接將人帶走,中間並未進行提審。在被關的8天,王梅母女倆一再對警方表示“一定是抓錯人了”,可一直未得到警方的理睬。對此,楊海提出質疑,為何宣城警方不能在第一時間過來提審?如果早一天提審,妻子和女兒就不會多受罪。

桃花鎮派出所所長黎明稱,派出所在網上看到通緝令後,只負責協助抓人,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宣城警方過來提人,但對方表示有事暫時來不了。抓人的次日,派出所也致電宣城警方表示事情可能有蹊蹺,但對方堅稱未抓錯人,如有問題宣城警方會承擔全部責任。由於派出所不是辦案單位,他們無權幹預案情,只能將王梅母女按程式辦理待押在看守所。

負責此案的宣城警方艾康雨對此解釋,由於過來押人要辦相關手續,中間耽誤了時間,所以拖到了1月5日。

按照法律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王梅母女倆不但被錯抓了,還被錯關了8天,一位律師說:“一個無辜的人,被錯關8天,警方的這種粗心行為對其精神上的傷害有可能是終身的。”

釋放證明書上地址被口稱“嚴謹”辦案的宣城警方弄錯





對於楊海的說法,桃花鎮派出所所長黎明給予了證實。黎明說,桃花鎮從青山湖區劃歸到西湖區管後,轄區的村民戶口本和身份證都及時更正了,公安電腦系統裏的戶籍資料也全部更新了。17日,經辦此案的宣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城區大隊負責人艾康雨對此表示,位址為何弄錯了他不清楚,釋放證明書是看守所開的。“

對於宣城警方的解釋,楊海覺得很滑稽。楊海說,宣城警方口口聲聲辯稱辦案是依法嚴謹的,那怎麼連最基本的位址都會弄錯呢,從這一點上來看就足以證明宣城警方在網上發佈“通緝令”非常草率。

“錯抓人”事件此前就頻頻發生

1999年半年之中,安徽人朱雪峰因為與一在逃殺人犯同名,先後在北京等三地三次被錯抓;

2003年,因為與犯罪嫌疑人同名同姓,南昌市計程車司機劉祖強被錯列為網上逃犯,三個月內兩次遭受派出所“錯捕”;

2003年,因為自己的身份證與杭州警方網上通緝犯所用的身份證姓名、號碼相同,大慶市居民秦翔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裏兩次被成都警方、大慶警方捉了又放;

2008年,武漢人徐建峰從未去過溫州,竟被錯當成溫州一起入室搶劫案的嫌犯,被警方關押3天;

2009年,上海警方網上通緝令有錯,導致重慶警方抓錯人……

警方錯了就可以白錯嗎?

眾多網友在網上就此事發帖,新浪網友手機用戶認為,警方的失誤卻要無辜的老百姓來埋單,希望國家嚴辦此事,否則下個被抓錯的人,還不知道是誰!

另一網友說,無端地被戴上腳鏈手銬,無端地被限制羈押,無端地被當成詐騙嫌疑犯……太多的無端,被抓錯的母女倆在精神、身體、名譽和經濟等方面上實在有太多的傷害及損失。這些不是宣城警方一句什麼“可以走了”的話就可了結的。該道歉的,應該道歉。該賠償的,應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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