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取之於民、用之於官”的中國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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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15日訊】中國政府奉行的“富國強兵”政策,其直接後果不只是國富民窮,還在於這些“取之於民”的錢當中,越來越多的部分用於“維穩”。所謂“維穩”,說白了就是用稅金鑄造敲向民眾頭上的大棒。在21世紀的今天,這種財稅政策既讓人覺得幾分卡夫卡式的荒誕,更讓人從心底裡生出絲絲涼意。

一、“竭澤而漁”的資源抽取

《新中國財稅帶來輝煌60年》一文展示了一組資料:全國財政收入從1950年的62億元增至2008年的6.13萬億元,60年間增加985倍,與此相對比的則是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60年間僅增長18.5倍。

“國富民窮”這一事實我已經講得夠多。本文我想討論另一組數據:全國財政收入從1950年的62億元到突破1,000億元大關,用了28年時間﹔從1,000億元到10,000億元用了21年時間﹔從10,000億元到60,000億元只用了9年時間。

不可小看這9年間財政收入的躍進式增長。因為這一“輝煌業績”,與中國經濟增長的模式有關,而這模式就是以榨取民眾的生存資源、擠壓民眾的生存空間為存在前提的。在這9年當中,中國約有8000萬農民失去土地,城市拆遷戶悲歌四起,央企與地方政府競相建造污染企業,將中國的江河湖海及不少土地盡行污染。這輝煌的9年,也是中國群體性事件迅速增長時期,從1993年發生0.87萬起,2003年增至5萬8千起,2005 年上升到8.7萬起,直到近3年的每年逾10萬起。中國社科院最近頒布的《2010年社會藍皮書》也不得不承認,群體性事件的起因是房屋拆遷、土地徵用、環境污染、企業改制等原因引起,因為政府欠民眾的債過多,造成的民怨太深。

政府賣地對財政的巨大貢獻從下列統計數字中可見一斑:2009年中國土地出讓金總金額達15,000億元,約佔同年GDP的4.4%。在土地出讓金比2008年增加140%的後面,是失地農民與拆遷戶此起彼伏的絕望反抗,四川的唐福珍站在屋頂上自焚的那幅慘烈畫面將作為中國之恥深深地烙在這個政府身上。

二、取之於民,用之於官

取之於民,用之於官政府財政如此富裕,中國民眾卻沒得到甚麼實惠,並不強大的小國國民如北歐國家人民能夠享受的社會福利,如醫療、失業及養老等三大保險,在中國至今只見政府承諾卻不知何時能夠兌現。這麼多錢到底用到哪裏去了?

有幾組資料可以讓人看到財政收入的流向:

中國宣稱是“為民賦財”,但財政收入的大部分並非用之於民,而是用來供養幹部群體。中國財政有個特殊的稱呼,叫做“吃飯財政”,這“吃飯”指的是財政供養人口,即黨政事業機關的工作人員約7,000萬人,他們消耗了國家財政收入的58%左右(約為GDP總量的 14%)。近5年以來,中國財政收入約佔GDP總量的1/4,全國工資收入只佔GDP的12%左右,中國的勞動力年齡人口約為9億,除去7,000萬財政供養人口,8億3,000萬人的收入總額還比不上這7000萬人的收入與福利。

讓人感到荒誕的是,如此瘋狂的資源榨取,地方財政負債卻高達5,000萬——地方財政乾涸貧瘠,縣鄉幹部竭澤而漁,基層政權風險四伏。

如此斂財尚不能滿足政府開支之需要,這些民脂民膏究竟流往何處?下列資料也許可以讓人們做個大致推想:2009年,有10萬6,626名黨政官員因腐敗問題受到處分,其中有17位副省部級以上高官。但這些被發現查處的腐敗只是實際發生的腐敗中的一小部分,那些凡“確已發生但由於各種原因未被發現,或雖經調查但未懲處,因而沒有計算到腐敗案件統計中的腐敗”,被稱之為“腐敗黑數”,其比例約佔腐敗總量的80%-95%。有研究稱,權力尋租帶來的灰色收入每年高達13,800億元。美國的波士頓諮詢公司(BCG)在“2006全球財富報告”中說,中國的150萬個家庭(約佔全國家庭總數的0.4%)占有中國財富總量的70%﹔“2008全球財富報告”則稱,中國擁有百萬美元資產的家庭不到中國家庭總數的0.1%,但擁有 45%的總財富——兩年時間,財富集中於少數家庭的趨勢更明顯。另有研究報告指出,這些家庭當中的絕大多數是中共高干。

看了這些,我們就不難知道中國現階段的財政已經成了“取之於民,用之於官”。但也不能否認,當中還是有一部分確實 “用之於民”,比如用於強化鎮壓機器的財政投入。武裝警察所到之處,一切反抗都如同“蚍蜉撼樹”。且看以下實例:今年1月8日廣東佛山萬石村500餘名村民竟敢手持尖木棒、板凳、刀具、汽油瓶這類低檔原始“武器”,反抗政府強征土地。結果政府只出動了 1000餘名武裝執法人員“征剿”,殺傷力強的武器還未出手,村民就在高壓水槍與催淚彈等強攻之下徹底潰退,48名村民束手就擒,兩名重傷者在醫院被打死。

中國政府對待抗爭農民的泰山壓頂之勢,與前不久對待索馬里海盜劫船索要贖金的“節制”與慎用兵力,正好形成鮮明的對比。足見軍隊也好、武警也好,都是用於對內,而非對外。納稅人的錢如此用法,納稅人又奈其何?

三、敲向民眾頭上棒,儘是稅金所鑄成

過強的資源抽取已經榨取到民眾的基礎生存資源,此起彼伏的群體性事件讓中國政府認識到“維穩”的艱難性,不得不拿出越來越多的錢“用之於民”,但這不是讓民眾享受福利,而是用錢來鑄造敲向民眾的大棒。2009年中央財政在公共安全支出上增加了285億元人民幣,增幅高達創記錄的32.6%,總額接近 1,200億元﹔而在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方面,中國政府也不遺餘力,“治亂邦用重典”,加大對異議者的打擊力度。據中美對話基金會(TheDuiHuaFoundation,總部設在美國三藩市)根據中國相關官方資料估算,2008年中國以“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的人數比2007年多1,600人,增加了一倍。2009年的統計資料現在還未看到,但估計這種類型的“罪犯”只會呈增加之勢。

不能說“維穩”是易為之事。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在2009年末政法工作會議的講話中,讓人們看到黨與政府的“不容易”,需要佈防的“維穩重點”實在太多:境內境外無處不在的敵對勢力﹔世博、亞運兩大重點時間及上海廣州兩大重點區域﹔高危人群與精神病人(原話如此,大概是北大教授孫東東的說法已被當局欣然接受)﹔西藏、新疆等邊疆地區,如此等等,實在讓人不知哪個葫蘆會冒出青煙,於是只得將“網上網下兩個戰場”都列作佈防重點,網路虛擬世界與網下的真實世界盡囊括為警察國安布守之地。這樣一來,真成了“邊陲腹地儘是敵,萬里江山萬里營”。

這種不惜一切代價“維持穩定”,當然也創造了一些“就業機會”,除了擴大專職國安國保人員之外,還廉價地僱佣了下崗工人、小商販、在校大學生等各色人等充當“坐探”﹔互聯網則成了“五毛”活躍出沒之地。如此不惜重金投入,目的只有一個,將一切不維穩的因素扼殺於萌芽狀態──這些活動並不產生經濟效益,當然又要用到納稅人上交的稅金。

正如我曾在《改革30年:國家能力的畸型發展及其後果》(2008年)一文裡所說,這個政治集團已經完全墮落成了一個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他們要求享受權力帶來的一切好處,卻拒絕承擔掌握權力必須擔負的任何政治責任與社會責任,更拒絕權力必須接受的任何約束,這是中國社會自1989年以來逐步走向潰敗的根本原因。維持政權穩定的代價是中國社會進入長期的“潰而不崩”狀態。所謂“潰而不崩”,指的是政權短期內不會崩潰,但社會潰敗卻成無法避免之局。

但我相信,這種竭澤而漁的方式無論如何不能長久,中央財政發生困難之日,就是社會崩解的開始。

轉自《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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