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福林兄弟案開庭並將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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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1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道)長沙維權人士謝福林兄弟涉嫌「盜竊」一案,星期四開庭。代表律師馬綱權在庭審後告訴記者,控方指謝福林「盜電」,證據矛盾,要求法院重新界定,並對控方證據提出質疑。由於法院不准兩被告午餐,支持者在法庭鼓噪。

長沙的中國泛藍聯盟成員謝福林和弟弟謝樹林被當局控以「盜竊」,星期四在芙蓉區法院開庭,庭上對控方證據進行質證。泛藍聯盟成員李東卓當天早晨在法院外告訴本台:「早上9點鐘以前我就到這裡來了,將近10點鐘左右開庭,大概總共來了將近60個人,因為名額有限,今天只發了24張旁聽證,我也沒有進去,因為有外地來的朋友,就讓他們進去了」。

李東卓說,後來陸續又來了五十多人,因沒有旁聽證,在法院外站了一會離去。謝福林的妻子金焰在下午庭審結束後對記者說,謝福林頭髮全白:「精神狀態不是很好,(頭髮)全白啦,人也瘦了,血壓也高。現在又搞出個心臟病」。

5個月沒有見到丈夫的金焰,當天和女兒一起到法院旁聽,她很擔心丈夫因高血壓引起中風,她指責當局誣告丈夫。

庭審分上下午進行,但法庭不准謝福林吃午餐,引起家屬和支持者憤怒,眾人在庭上鼓噪。得以入場旁聽的泛藍聯盟臨時負責人張子霖說,中午12點休庭:「家屬向法警提出要不要送飯給謝福林兄弟,法庭說不准送,下午一點半重新開庭,到四點鐘休庭的時候,謝福林說他肚子餓,他說他沒吃飯,也就是說,從早晨八點多, 到下午四點多鐘他一直沒吃飯」。

張子霖還說,由於法院不准家屬給謝福林兄弟送飯:「在這種情況下,當時在場旁聽者群情激憤,爆發抗議」。庭審後,審判長同意謝福林妻子金焰到外面買飯盒。

控方指控謝福林、謝樹林自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13日,採取繞過計電表直接搭接用電的方式盜電9萬多度,合計金額為7萬4千多元人民幣。馬律師指控方對用電量的計算不合理,要求重新計算。他說:「申請法院重新界定對用電量的電能損失的多少,他指控9萬多度電,我們提出質疑,那個計算既不科學,也不符合事實,餐廳按每天(耗電)12個小時,後面的每個用電設備每天按照6個小時同時來計算的」。

馬律師表示,除了控方證人沒有到場,而且證據也漏洞百出:「現有的證據不能認定謝福林有盜竊行為,因為很簡單的兩點,第一,電線不是謝福林買的,而且電線也不是謝福林接的」。

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馬律師更指控方提交的證據前後矛盾:「出具的那個證據,我們直接指出有問題,一些證據前後矛盾,不符合事實。比如說一個報案的材料,7月15號就說謝福林盜電多少度,但他的鑑定結論,都沒有做出來,怎麼得出這樣的結論?」。

當天的庭審主要以質證為主,尚未進入辯護階段,因此,上述案件還將繼續審理。

張子霖認為,謝福林用電是區政府、區政法委和區信訪共同協商同意的,不存在「盜竊」。而馬律師認為,謝福林曾經多次向供電局申請安裝獨立電表,但被以沒有產權證為由拒絕,導致後來的用電糾紛,這是供電部門造成的,而且是民事的範疇。

據瞭解,當局在庭審前,對打算前去聲援的人士實施監控。李東卓稱:「我來之前傳喚過我,為了這次開庭,讓我不要那麼主動,跟我打過招呼,昨天下午到晚上給我打過電話的所有朋友,都沒有來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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