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復活”參加搶險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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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11日訊】“只要寫個名字就能發錢——民工工資肆意造假達90余萬元之巨!”最近,一篇題為《雲南驚現“死人門”,多人復活參加搶險領工資》的帖文出現在紅網論壇上。帖子質疑:“當地政府部門利用搶險救災虛報開支,不知這些錢到底流入誰的腰包。”

2008年6月7日,雲南省富寧縣境內發生一起粗酚運輸車輛翻車事故,當地縣政府要求事故責任方——湖南省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賠償縣政府因排除環境污染損害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366萬餘元的70%,即256萬元。

帖文中提到富寧縣政府提交的索賠依據,“使用農民工1686人次,合計勞動日20866個,分屬者桑鄉與剝隘兩鄉鎮,者桑鄉1134人次580600元,剝隘鎮552人次463700元,共計民工工資1044300元。通過調查,富甯縣政府虛報民工工資達90萬元之巨。

帖子還稱“雲南富甯縣政府利用掌握人口資訊管理的權利將者桑鄉周圍30公里範圍之內的村寨花名冊全部羅列在民工工資清單上,據此向車方索賠。

1月9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根據網上提供的聯繫方式,約見了事故責任方湖南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邵東物流分公司負責人李益平,他稱帖子是在他的監製下完成的,其中的每一點指控都有相關證據,有去當地調查的音頻、照片、筆錄、被調查對象的簽字和手印等,並一一做了展示。

除了帖子上指控的內容,李益平還向記者特別提到了當地一名8歲的小男孩羅趙成、79歲且癱瘓了十餘年的霍燈福,以及王炳忠、陸正勇等在外面打工未在家的一些人,都在領取工資的花名冊中,並一一展示了他們去當地調查的筆錄、照片及音頻等相關證據,並稱多位元接受調查的物件反映其既未簽名,也未按印,更未領錢。

李益平還點到了其中“一部分注明的是公務費、備用金、辦公設施費、甲村建設工程款”,說這些款項大多沒有詳細的用途指向,也沒有相關的材料能證明其用於與搶險有關,可以說與搶險有關的內容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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