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聯名呼籲關注甘錦華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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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李莉報道)廣東省順德區一宗劫殺案的被告,過去5年來先後經歷原審、上訴及重審共4次審訊,但4次均被判死刑。目前正等待最高法院批核。他的案件罕有地獲百多名律師及學者聯署公開信,要求最高法院撤銷原判,再次發還重審。被告的辯護律師批評法院在證據不足及不公平審訊下,仍維持死刑原判。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月宣判維持甘錦華死刑的原判,甘錦華的姊姊甘麗歡表示,在5年的審訊期間,只在弟弟被拘留時見了他一面,之後法院一直不批准見面,她相信甘錦華是冤枉無罪,被逼供後,法院就以他已招認為理判處死刑。

她說:「他一直說自己是冤枉,親耳聽他多次說自己是冤枉的,他在派出所時,叫我們一家人去見。他們引誘他,說如你招了就可見家人。」

案情指在2004年10月,廣東順德區陳村鎮一間佛舍兩名尼姑被殺害,同年11月甘錦華因闖入同村村民的家被拘留,後來他被指與兩名尼姑被殺有關。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案時指,甘錦華招證殺害兩名尼姑,以搶劫罪判處他死刑,甘錦華提出上訴,但省高級法院維持原判。至2006年甘錦華在臨行刑時呼冤,結果獲省高級法院將案發回重審,但其後市中級法院及省高級法院仍然維持原判,轉交最高法院覆核。

政法大學法學院導師滕彪是本案的辯護律師,他向本台表示,甘錦華是連續被剝奪睡眠及精神折磨下受迫供,批評法院在物證及人證不足,審訊過程不公平下,判處死刑,又造成一宗冤案。

滕彪:「根本可肯定是錯案,控方判甘錦華死刑,但他根本沒有像樣的證據,連凶器,血襪、血手套都沒有找到,按警方的紀錄,甘錦華已供認了,說凶器掉到池塘,但是根本就未有找到。」

他又表示最高法院沒有公開覆核時間,被告人及律師權利等資訊,審訊非常不透明,因此他在週三發出公開信,要求最高法院認定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至今已有百多人簽署支持,包括多名北京法學院教授、學者及維權律師等,希望下星期交予最高法院。

以往錯殺無辜的冤案屢有發生,有份簽署公開信的廣東律師鄧華明一直在研究死刑法,他表示雖然3年前最高法院已收回死刑覆核權,減少錯判死刑,但覆核形同內部審理,仍是不夠公平公正。他建議實施公開的三審程序。他說:「死刑覆核可說是覆核程序,但覆核只是被動審核,不主動不全面的對事實及法律同時審查,覆核程序與三審區別很大。」

他又說要真正減少錯判死刑,應該如很多文明西方國家一樣,全面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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