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31日訊】無線通訊產業界和醫學界一直對人們使用手機是否會對身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進行研究和論證,但到目前為止,雙方都還沒有拿出令人絕對信服的科學依據來證明到底使用手機是否對身體有害。不過,舊金山市和緬因州決定先行一步,打算立法要求在這兩個地方出售的手機像香煙一樣,在包裝盒上打上使用手機可能會導致癌症的警告標語。
隨著手機越來越普及,人們不僅用手機打電話和發短信,更多的人開始使用iPhone和黑莓這類智能手機上網、收發電子郵件和進行其它更複雜的操作。據美國CITA-無線通訊協會統計,美國去年的手機用戶已經達到2億7千多萬。
但與此同時,很多人擔心手機在通話時產生的輻射會對人的大腦產生影響,長期使用可能會導致腦瘤甚至腦癌。由於手機是上世紀90年代才開始普及,目前還沒有任何一項研究能夠確鑿地表明用手機打電話會導致腦癌。儘管如此,舊金山市和緬因州卻希望儘早採取行動:舊金山市市長紐森和緬因州州議員博蘭都致力於推動立法,讓在這兩個地方出售的手機可以貼上類似“使用手機可能會導致腦癌”的警語。
博蘭州議員表示,她的提議已經被列入緬因州議會2010年的討論議程。在她的提案中,手機製造商將必須在手機和包裝盒上附加電磁輻射可能會引起腦癌的標籤,並建議使用者把手機放在盡量遠離身體的地方。舊金山市市長紐森的建議還要求手機製造商在包裝上明確註明手機輻射強度和人體對手機電磁波輻射吸收率(SAR)。
專家贊同手機加警示語提議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公共衛生學院家庭與社區健康中心主任喬爾.莫斯科維茨完全贊同博蘭州議員和紐森市長的提議。他說:“我認為他們這麼做是對的。根據我們的研究,長期使用手機不僅會增加導致腦癌的風險,還會提高患腦腫瘤和其它腫瘤的危險。因此我認為,世界各地的公眾都需要了解到這一點,並採取預防措施。”
莫斯科維茨認為,無線通訊業對使用手機的危害和如何採取預防措施應該有更多的了解,但卻一直含糊其辭。他說,“世界上大約30億手機用戶。這些用戶一直被蒙在鼓裡。手機業及其代言人一直在說,我們沒有任何證據。他們讓消費者去政府網站上查詢。政府網站上倒沒這麼說,他們說的是證據不夠確鑿。但這和說完全沒有證據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我們的研究顯示,有很多證據說明手機是有危害的,特別是對長期使用手機的人。”
專家:手機輻射對人體構成危害
匹茲堡大學癌症研究學院榮譽院長羅納德.赫伯曼教授也支持有關在手機包裝上附加警告提示的提議。他表示,聯邦政府也應及早採取類似行動。赫伯曼教授早在2007年就曾向匹茲堡大學3000多名教職員工發信,警告使用手機的危害。他說:“各國有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頻繁使用手機10年以上會導致患腦腫瘤,包括有嚴重生命危險的惡性膠質瘤風險的上升。”
赫伯曼教授特別指出,手機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危害更為嚴重,“有非常清楚的研究顯示,與成年人相比,手機產生的電磁波可以侵入兒童大腦更深的位置。”
手機使用時應遠離身體
不過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莫斯科維茨表示,人們採取很簡單的方法就能有效減少手機對身體的輻射。他說:“有很簡單的方法就可以減少手機輻射的危險。比如在打手機的時候使用有繩耳機,或者打開手機的揚聲器,或者只用手機收發短信。你還需要注意的是把手機放在哪兒,即便是你沒拿手機打電話的時候,手機也會不時與附近的手機信號發射塔聯絡而產生電磁波。所以不應該把手機放在緊貼身體的地方,特別是身體的敏感部位,比如性器官。”
莫斯科維茨說,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手機關掉,只是偶爾查看短信。而且,如果使用方法不當,目前市面上流行的藍牙耳機也不一定能夠有效減少人體受到的輻射。這是因為藍牙設備本身產生的輻射大約是手機輻射的10%左右。
手機業界無動於衷
面對越來越多的研究指向手機輻射會嚴重危害健康的警告,無線通訊業似乎依然不為所動。位於首都華盛頓的CTIA-無線通訊行業協會負責公共事務的副主席約翰.沃爾斯在給美國之音的一份聲明中表示,“……CITA和無線通訊業一貫以科學和中立的醫學組織為嚮導。經過同行評審的科學證據壓倒性地顯示,無線通訊設備不構成公共健康危害。”
──轉自《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