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法:法輪功案國際法庭正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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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29日訊】對於近期西班牙國家法庭及阿根廷聯邦法院,相繼以群體滅絕罪,對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等幾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啟動刑事訴訟程序。湖北基層選舉活動人士姚立法表示,裁決是公正的,是在維護人類的正義。

2009年底,兩個民主國家的法庭,對江澤民等人作出有罪的裁定,其中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法庭法官經過四年的調查取證,認定江澤民、羅幹無所不用其極,對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因而作出全面逮捕的裁決。對此湖北維權人士姚立法表示,他相信法官的調查是屬實的。

姚立法:「當然就是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或者是把他們折磨致死,而且人數不少,這個事實成立的話,當然這個判決是公正的。就是說維護人類的正義呀,這都是一個公正的判決。」

據明慧網報導,目前已經證實的有3,341名法輪功學員,在江、羅發起的對法輪功的恐怖鎮壓行動中,遭迫害致死。

姚立法說,他認識很多法輪功學員,當局在沒有經過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就限制他們的自由,這是政府在犯法。

姚立法:「他們(當局)採用反人類的,極其卑鄙的,非法的,甚麼手段都用上,這個是大面積的存在,極其殘暴的手段,去對付那些法輪功學員,我想的話呢,應該是屬實的。 」

國際法明定,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重罪,不屬於一國內政,無論犯罪行為發生在何地,罪犯國籍如何,各國都有權對其進行管轄和審理。

新唐人記者 梁欣 方源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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