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謝長發、段春芳的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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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姬勵思報道)中國3名被判囚的異見人士,包括謝長發、郭泉及段春芳,全部在不開庭的情況下被駁回上訴。有代理案件的律師批評中國的上訴機制黑箱作業,上級法院的監督的功能只具徒名。

中國民主黨長沙成員謝長發及南京師範大學原教授郭泉都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早前分別判刑13年及10年。而上海訪民段春芳就被以「妨礙公務罪」,判刑一年半。3人的上訴近日都被駁回,維持原判。其中謝長發的二審結果,法院已於上月中裁定,但律師至今都未收到任何通知,而家人亦是在偶然的機會下才知道有關的消息。

謝長發的弟弟謝長禎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他在本月15日致電看守所,希望為哥哥送上一些日用品時,才獲告知哥哥的上訴已被駁回,並於月初移送到長沙監獄服刑。獄方本承諾他可以在翌日前往探視,但他到達監獄後,獄方又指因謝長發發表了對國家不利的言論,因而被剝奪探視權。

謝長禎說,對此感到既憤怒又失望。他說:「說我哥在裡面又說了顛覆的言論,其實只是他個人的政見,所以把他禁閉,就是單獨囚禁,不讓我見。我有一年沒有見我哥,很想念他,提起來我都想哭了。」

代表謝長發的北京律師馬綱權表示,他是從謝長發的家人獲悉,而法院至今亦未有把判決書給他。此外,法院決定案件只作書面審理前,亦從無按規定諮詢律師的意見,他指法院的做法嚴重違法,他會就此向法院交涉。馬律師說:「法律明確規定應在3天前通知律師和家人宣判的日期,判決書亦應給律師和家人,但我至今還未收到。而且他不聽取律師的意見就決定不開庭,這些都是違法的。」

馬綱權又說,按照中國法律,只有被判處死刑的案件二審時,才必須開庭,因此法院對其他案件通常都只作書面審理,他批評此舉容易變成黑箱作業,令人質疑裁決的公正。此外,上訴的案件更鮮有獲改判無罪,或減刑,反映上級法院只顧維護下級法院的裁決,而無真正發揮監督、糾正的作用。他說:這個不開庭,就等於為他的不透明的暗箱操作,提供空間,二審變成是維護下給法院判決的權威,變成護短,而非監督。

此外,郭泉及段春芳的律師們,亦分別於上週五,及本月中收到法院維持原判的通知。郭泉的母親顧女士表示,雖然已預期上訴不會有結果,但裁決下來時,她還是感到大受打擊,身體一直抱恙。她又批評當局無把握糾正錯誤的機會,令人失望和沮喪。她說:「我聽到結果後,兩腿發軟,嚎啕大哭,我不單是為我兒子,也為共產黨,這樣固執,這樣對待一個說真話的年輕人,我真的是傷心。」

顧女士說,現時最大的心願就是可以早日到監獄探視兒子。

謝長發因長期積極參與維權工作而受到打壓,而郭泉原是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去年初在網絡成立中國新民黨,又經常在網上撰寫評論時政的文章。兩人分別於去年中及年底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段春芳的哥哥段惠民為房屋被非法拆遷上訪時,遭截訪人員及警察毒打致死,段春芳一直為此上訪申訴,因而遭打壓。她在7月初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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