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維權律師林洪楠被停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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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2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李莉報道)福建嚴曉玲案3名網民被誣告的案件,福州市司法局指其中一名被告的辨護律師林洪楠在5年前一宗爆炸案洩露法院文件,以違反保護國家秘密法為理由,處罰他停止執業一年。林洪楠認為當局是藉詞處罰,使他不能代理網民被誣告一案,他已於週四提出行政覆議。

福州市司法局在週三向林洪楠發出處罰決定書,指他在02年擔任福清市爆炸案被告人謝青的辯護律師,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閱卷時,未經法院同意將標有「秘密」字眼的文件複印後帶走,並提供給被告家屬。在05年又將有關文件提供給《中國青年報》記者,使文件內容在境外網站上被披露。司法局指林洪楠違反了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律師法,處罰他停止執業一年。

林洪楠隨即在週四對判決上訴,向福建省司法廳提出行政復議。最近福建少女嚴曉玲死亡一案,3名因在互聯網發帖「嚴曉玲遭8人輪姦致死」的言論被捕, 林洪楠作為其中一名被告吳華英的辯護律師。林洪楠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謝青一案5年前警察機關曾就洩密一事向他們3名律師問話,但證據不足,事件最後已解決,怎知當局5年後又重提案件並處罰他,他認為當局是藉詞以阻撓他為吳華英辯護。他說:

「實在太離譜了,今年的事情為什麼連到8年前了?他叫老百姓閉嘴,他想不讓福州律師介入,找了這麼藉口把福州律師拉下馬,北京的律師不能在福州待很久,當地沒有律師,這事情就較容易執行了。」

他又表示在根據法律程序,對律師的處罰必需在案件審結兩年內,現在謝青一案已過了5年,即使律師有錯,亦不能判罪處罰,他會上訴到底。他說:「他叫老百姓閉嘴,把這個文件又搬出來整治律師,是給中央、國務院所講的唱對台戲的,中央、國務院一再強調要讓民說話。」

本台多次致電福州市司法局,但一直無人接應電話。

而主理三名網民被補案的北京律師劉曉原譴責當局對律師採取報復性處罰,又表示如果林洪楠被停業,對案件將造成很大影響。他說:「假使吳華英被判有罪,她要進行上訴,林洪楠律師要代理,如果他不被停止執業的話一直要代理,因他對案件較為熟悉,如果要換一個新律師,可能對以後的辯護不是十分有利的。」

他又對本台表示,將會在2、3天內,發出呼籲書,要求全國律師社會關注事件。去年2月,25歲的嚴曉玲被發現離奇死亡,3名福州網民范燕瓊、吳華英及游精佑在網上發佈嚴曉玲母親所述,指她的死與福建「閩清麗歌」娛樂場所有關,被8人輪姦致死,又指該娛樂場所是閩清縣公安局官員與縣檢察官與一名黑社會頭目合夥開辨,引來網上激烈的評論,當局最後指3名網民涉嫌「誣告陷害」拘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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