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出臺新法律重罰酒後駕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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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19日訊】從12月18日開始,紐約市開始實行有史以來最嚴厲的酒後駕車法“利安得拉法”。這個法案是以在酒後駕車事故中喪生的11歲小女孩利安得拉.羅薩德(Leandra Rosado) 的名字命名。紐約市長彭博今天在市府前為她的父親頒發褒獎,表彰他為這個法案的出臺所做的不懈努力。

紐約市長彭博:“如果你喝了酒,就不應該開車。不管你認為自己酒量有多大,酒精會麻醉你的感覺,迷惑你的判斷力,還很可能會致命。”

在酒後駕車事故中痛失愛女利安得拉的廉尼.羅薩德(Lenny Rosado)從彭博手中接過獎狀。在媒體面前,掩飾不住心裡的悲傷。

利安得拉的父親廉尼.羅薩德:“如果時光能夠倒流,我希望我的女兒在我身邊,這個褒獎是你的,這是你的愛給我的力量,以能夠讓他人不再承受我所承受的痛苦。”

飽受喪女之痛的羅薩德遊走於紐約州府和市府,最終促成紐約州府通過了有史以來最嚴厲的酒後駕車法。

利安得拉之父 廉尼.羅薩德:“對於那些認為喝了酒還可以開車的人,我想說到此為止吧,你可以感受到我女兒的憤怒,“利安得拉法”。”

“利安得拉法”規定:如果司機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8%,並且車中乘坐15歲以下兒童,初犯者將被馬上吊銷駕照,必須在車中安裝點火器鎖動裝置,如果兒童死亡,最長可判刑25年。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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