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6日訊】近日,北京律師程海,針對法輪功學員黎梅案上星期二開庭的過程指出,安徽合肥市瑤海區法院從立案到庭審整個過程,都顯示執法人員濫用職權、執法犯法。庭審結束後,程海立即對辦案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投訴。
法輪功學員黎梅,原是合肥市中級法院一級法官,在單位是辦案能手,深受訪民愛戴,被譽為黎青天,然而因堅持信仰,被判一年勞教,8號進行庭審,黎梅的辯護律師程海表示,該案從立案到審判過程都不合法,審判長楊聯文、審判員吳明霞,對證人出庭作證更是出爾反爾。
律師程海:「我們事先已經進行了證人出庭作證,他(楊)本人也同意了,證人的名單已經給他了,然後開庭的時候呢,他(楊)又不允許證人出庭作證。第二個呢,這個案件立案的這個法律文書沒有,沒立案的案件,審理的話就是非法審理。」
另外,程海律師還指出,“法無明文不為罪”是司法原則,沒有法律條文規定“煉法輪功有罪”,對此,法庭於是宣讀一份2006年的立案來搪塞律師。
律師程海:「我說你2006年立的案,這個東西是刑事案件,你最後同樣的事實按照勞教把別人勞教了,現在勞教完了又以同樣的事實把這個東西又翻回這個刑事案件,你這是嚴重的濫用職權的一個行為。」
目前程海律師又重新申請了新的證人出庭,同時要求法院調取新證據。此案將在一個半月後重新開庭審理。
新唐人記者張容兒、古風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