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裁決釣魚追車案被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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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16日訊】2007年亞裔釣魚客被白人青年襲擊,引發打鬥、追車失事致人殘廢的案子,今天(12月15日)有了結果。陪審團裁決23歲的被告4項惡性攻擊罪和2項刑事疏忽致人身體傷害罪罪名全部成立。安省高等法院將在明年1月做出判刑。在這期間,被告繼續處於有條件的保釋。

當陪審團宣佈這一裁決時,被告米德爾頓的家人和受害人博威克的父母都當場流下了眼淚。

[受害人母親 泰瑞 博威克] “我努力讓自己不被擊倒。我剛才非常激動。”

[受害人父親 科林 博威克]“我沒有感到解脫。我不知道為甚麼。一點也感覺不到解脫。現在將面對一場不會結束的戰鬥。我們得照顧西恩。”

他們曾經健康的兒子將要在輪椅上度過餘生。儘管父母表示不恨任何人,但姐姐卻不能原諒被告。

[受害人姐姐 瑪茜 博威克]“那是我童年的記憶。我常獨自在一邊回憶。但從此消失了,就因為他(被告)。如果我弟弟一點點能認出我,這就很幸運了。”

案子發生在2007年9月17日凌晨。受害人和華裔朋友柳若珩等在Simcoe湖一個叫藍橋的地方釣魚。被告等一幫當地青年到來後,故意將柳若珩和另一名同伴推落水中。釣魚客圍攻了被告的一個朋友後駕車離開。被告憤怒地開著自己的皮卡貨車,作為武器,多次撞擊受害人乘坐的白色本田橋車,直到發生車禍。本田車上的4位釣魚客有2人受傷,其中一位就是當時23歲的西恩博威克。

儘管此案的被告和受害人都不是亞裔,但華人社區認為該案以及前後發生的一系列亞裔釣友遇襲事件,與種族仇恨有關。而今天的裁決是第一次被判有罪。

[社區參考小組 李百良]“我希望這給每個人傳遞了正確訊息:我們都有權利享受安省美麗的戶外,能平安地釣魚,而不用擔心有人找碴,把我們推下水。”

起訴被告的約克區警察局稱,今年再沒接到釣友遇襲的報案了。

[約克區警察局警官 蔣振宇]“如果在約克區犯下仇恨罪,我們不會放過你。”

檢控官當天提請法官在量刑時,將種族歧視這一背景考慮在內。

這樁兩年前的案子到今天基本劃上了一個句號。最後一個環節就是到明年1月4號,法官將宣佈對米德爾頓的判刑。而檢控官介紹,最高可能是14年監禁。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以北Newmarket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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