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之友致美國總統奧巴馬先生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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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1月10日訊】在美國總統奧巴馬先生造訪亞洲和訪問中國前夕,郭泉之友致美國總統奧巴馬先生的公開信如下:

尊敬的奧巴馬總統閣下:你好!

從各種媒體報導得知,您將於本月13日首次以美國總統身份造訪亞洲,在13日先訪問日本,14、15日在新加坡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峰會,隨後訪問中國,預計17日與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會面。作為郭泉的朋友一名中國農民我唯一能跟你溝通的辦法只有在此給您發表此公開信,希望你能看到,我想您是一定會看到的。

11月13日是一個特殊的日子,這個特殊的日子不只是總統閣下第一次以美國總統身份訪問亞洲,同時也是中國新民党代主席,中國異議分子郭泉先生被中共政府非法關押一周年的紀念日,我想這不應只是時間上的巧合,這應該是上帝有意的安排。

郭泉先生宣導全民福利、多黨競選的政治主張,為失地農民、下崗工人、軍轉幹部呼籲維權,在中國的憲法框架下於網路組建中國新民党,以和平非暴力原則希望結束中共的一黨專制,實現憲政、民主,自由的普世價值觀,遺憾中共頑固不化繼續鎮壓不同政見者,10月16日郭泉先生被中共判十年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在此之前郭泉先生在四川大地震時期因評論地震曾被無罪刑拘十天。郭泉先生不服判決以向高院上訴,案子尚在審理中。

1998年10月5日,中共政府在聯合國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一重要公約。十年時間,中共政府一直沒有啟動並落實這一公約。據我瞭解,截至2006年,公約的批准國已達160個。

1997年10月,中國簽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一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一起被認為是國際人權憲章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核心是工作權及其相關權利、獲得適當生活標準的權利、健康權和受教育權等權利。2001年,中國全國人大批准通過了這一公約。

作為世界人權憲章的核心部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護的權利關乎公民人格和尊嚴。《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核心包括生命權、人身自由和安全權、免受酷刑權、司法救濟權、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開審訊權、無罪推定權、遷徙自由、宗教自由、表達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很明顯中共嚴重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共一方面在聯合國立“牌妨”一方面在國內當“婊子”。

奧巴馬總統閣下,我曾經很認真地讀了您的就職演講(譯文),你說“回想先前的世代力抗法西斯主義和共產主義,靠的除了飛彈和戰車之外,還有強固的聯盟和持久的信念”,在我的理解中這種信念不正是人類的普世價值觀嗎,在世界的每個角落裡實現民主與自由不正是聯合國國際人權憲章的核心內容嗎。您作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美國的現任總統有理由有責任要求中共政府落實這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這特殊的日子裡當您面對中共主席胡錦濤先生時我希望您能遵從神的安排要求中共政府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中共政府無罪釋放包括郭泉、劉曉波在內的一切中國政治犯,如此,你的亞洲之行中國之行才顯得有歷史意義。

此致 敬禮!

郭泉之友

20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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