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6日訊】週四凌晨,歐盟議員和歐盟各國政府,在布魯塞爾就電信法案達成協議。該法案旨在促進消費者權益、鼓勵競爭和保護版權,即使對涉嫌非法下載的互聯網用戶,也不能不經過適當法律程序,隨意切斷網絡供應。
該法案曾一度被擱置,因為社會各界存在著爭議,到底應當給政府司法部門多大的權限,來打擊網絡非法活動,如非法下載版權資料,以及更嚴重的罪行,如恐怖主義或傳播兒童色情製品等等。
目前,歐洲議會和歐洲委員會達成了一項妥協,以保護用戶隱私,假設涉嫌者無辜為起點,要求司法部門在切斷網絡供應之前,進行公平、合法的調查。除非是嚴重犯罪的“緊急”案件。但即使如此,在採取行動之前也需要足夠的證據。
歐盟新的改革文件指出:“對於各會員國司法部門,在互聯網供應上採取的任何措施,歐盟公民都有權要求先履行公平和公正的法律程序,包括申訴權,他們有權利要求進行有效和及時的司法審查。"
歐盟電信專員維文-瑞丁表示: “我歡迎這個連夜通過的、新的網絡自由條款。要知道,這是全球前所未有的。在世界任何地方還沒有這樣的法律先例存在。歐洲將努力保護知識產權和藝術創作。更重要的一點,未經公平和公正的法律程序,或缺乏有效和及時的司法審查,隨意切斷用戶的互聯網,肯定不會成為歐洲法律的一部分。”